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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民主制度建设如何防控黑恶势力的侵蚀(二)
时间:2009-11-06 来源:《中国民主的制度结构》 作者:夏明 被查看:

 

在本文下面的研究中,我从官方媒体公开报道中收录了33个涉及黑恶势力渗透人大的案例。除了两个是九十年代中期披露的外,全部都是1999年以后披露和公开报道的。其中10个案例来自东北三省,五个来自华北省份,五个来自长江下游江南省份;四个来自东南沿海;八个来自两湖省份,一个来自西南的贵州。尽管涉案的有全国人大和各级地方人大人大代表,市、县(和市区)的代表占到75%,全国人大有两名代表,乡镇级有六名。其中八人担任人大主任或副主任职务的,其他60%以上的涉黑人员是普通代表。从黑恶势力渗透人大的形式来看,主要有下列三种:“黑大哥带上红帽子,” “ 官黑勾结” 和“人大代表堕落为黑帮分子。” “ 官黑勾结”可以是黑恶势力收买和利用人大代表、官员或他们的亲属,这是目前影响较广的形式(12例,占到案例的36%)。“黑大哥带上红帽子”有14例 (占到案例的42%),“人大代表堕落为黑帮分子”则有7 (占到案例的21%)。下面我们就来分析这三种黑恶势力渗透人大的形式。

 

 

表2: 黑恶势力渗透人大案例

 

黑恶组织名称

地点

组织存在时间

涉案人大层级和人员

谢枭黑社会组织+

黑龙江省牡丹江绥芬河市

?-2002

绥芬河市人大代表

 

张凤祥黑社会组织*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

1999-2002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人大代表

 

刘涌集团*

辽宁 省 沈 阳 市

1995-2000

 市人大代表 

 

祝三英团伙*

辽宁省抚顺市露天区

1995-2001

 区人大代表

 

“抚顺涉黑第一案”,曲全国冯钢团伙#

 

辽宁抚顺市

2001-2003

辽宁抚顺市新抚区人大常委

 

曹杰黑社会性质集团, “第二政府”*

辽宁省辽阳灯塔县佟二堡镇

1994-2002

省、市、县、镇四级人大代表

 

夏伟黑恶势力*

辽宁省盘锦双台子区

1990-2002

盘锦市第四届人大代表。

 

田波犯罪团伙+

吉林省通化梅河口市

1995-1999

市人大主任

 

顾徳成集团*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龙市

1987-2000

州,市人大代表

 

桑粤春黑社会性质组织*

吉林省长春市

1997-2002

全国人大代表

 

李建设黑社会组织*

河北省定州市曲阳县寺南村

1997-2001

镇人大主任

 

吴国彦集团,“西霸天”#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七里乡

1990-2001

乡和区人大代表

 

胡顺飞-严廷君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

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石莲子镇严家庄

1998-2001

 市人大代表

 

何长利犯罪集团#

河南省虞县利民镇

1987-1994

 镇人大代表 

 

郭永志特大流氓集团*

河南省商丘柘城县

1993-1995

县人大代表

 

谢晓平恶势力团伙#

安徽省芜湖市鸩江区大桥镇东梁自然行政村

1998-1999

 区人大代表

 

李为华黑社会性质组织*

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

1995-2001

县人大代表

 

贾建军黑帮+

浙江省义乌市

1995-2000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章志刚黑恶犯罪集团*

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

1997-2004

市人大代表和常委委员

 

李本红黑社会性质组织+

江西省新建县生米镇

2001-2002

新建县人大常委会助理调研员,新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赖长星远华走私集团*

福建省厦门市

1996-1999

区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

 

陈凯涉黑涉毒组织+

福建福州市

(1997-2003)

省人大主任,区人大代表。

 

徐捷、游建国、徐凯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福建省顺昌县

1995-2001

县人大副主任

 

两程黑势力集团+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岑溪市

1990s-2002

 市人大主任

 

香港威和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海观山宾馆赌场+

湖北黄石市

1994

市人大主任

 

刘志祥(汉口火车站站长)庇护黑社会案#

湖北武汉市

2006

武汉市人大代表

 

容乃胜涉黑团伙*

武汉市洪山区和平乡武丰村

1998-2001

和平乡乡人大代表

 

周小明咖啡因毒品贩毒集团#

湖北省武汉市

1992-2002

全国人大代表

 

庄湘吉黑社会性质组织+

湖南省衡东县

1997-2000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汤家二虎”团伙+

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

1994-2002

县人大主任

 

刘际辉恶势力#

湖南省郴州

1994-2000

市人大代表

 

赵修果农村恶势力*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先锋乡的

1995-2001

区、乡两级人大代表

 

黑老大陈林“通海集团”+

贵州贵阳

1993-2005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符号表示“黑大哥带上红帽子”。

+符号表示“官黑勾结”。

#符号表示“人大代表堕落为黑帮分子”。

 

资料来源:本标有作者根据媒体报道和“谷歌”搜索制作。

 

 

黑大哥带上红帽子”:从贿选到代表提名的黑箱操作

 

中国现行的选举制度包括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两部分:县乡(镇)两级人大代表是由直接选举产生,市、自治州一级、省和全国人大代表都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基层人大选举中,黑恶势力可以利用金钱、动员宗法组织甚至黑社会组织来影响提名和操纵选举过程。在较高一级人大的代表选举中,由于代表提名过程经常是由选区或选区所在部门的领导和组织干部包揽,代表的提名和推荐经常缺乏透明度和民主性,个别领导就可能在金钱的诱惑下或私利的的驱动下,看重人情和关系网,把黑恶势力的头子推荐进人大。

 

以下的三个案例清楚地显示出,地方基层政权的选举程序非常容易受到村匪恶霸的干扰和操纵。由于村一级的社会治安在公社化以后遭到极大的削弱,许多地方陷于瘫痪。基层党组织和政府派出机构也可能被恶势力营造的“土围子”替代。黑恶分子用上一点暴力加上一点小利就可以把反对的声音压下去、把动摇的力量拉过去、把腐败的官员收买过去。

 

案例1:河南“中霸天”郭永志凭借关系网和流氓支持用钱买来“铁帽子”

 

1993-1995年,河南省商丘市的柘城县横行作一个以郭永志为首的47人带黑特大流氓集团。郭永志以乱收费、乱罚款、乱整人、乱打人心狠手辣而发家的。1994年三月,郭永志谋取了柘城县交通局长、党组书记的职位,并带上了县人大代表的铁头衔。他上任一周,就将十一名流氓亲信调进了交通局,其中9人是“两劳”人员和受过警方打击的。不到一年时间,郭永志就调进了99人,其中四十人全是他的亲信和打手。据记载:“在柘城县,郭永志凭着官方职权和一顶顶用钱买来的‘铁帽子’,一张庞大的流氓集团和关系网作后盾,横行霸道,肆意妄为:想吃哪家吃哪家,看着谁不顺眼,抓过来就打;相中了什麽物品,拿上就走;相中了那个女青年,打手们很快就给他哄骗挟持到卧室床上。”[8]

 

案例2:容乃胜:“给甜头”“使拳头”进入人大

武汉市洪山区和平乡武丰村的容乃胜(人称“容老大”)初中毕业后在家务农。1983年8月因赌博被送劳动教养2年,后回到武汉在工厂做临时工、搞个体运输、收废品,成了“破烂王”。1998年以后,他干起了聚众赌博、强迫交易、绑架勒索等非法勾当,还成立了武汉鹤园工贸公司,称霸一方。为获得政治上的庇护,给其以后的犯罪活动提供保护,“容老大”盯上了武丰村村官这个权位。1999年9月,武丰村选举村委会委员、主任,容乃胜请与这次选举有关的关键人物吃饭,后又在村里包电影、请戏班。为确保当选,他还派出手下所有的弟兄,四处打招呼:“投‘容老板’的票,不然要你好看。”选举当天,容乃胜手下的弟兄跟着流动投票箱,见人投票就上前嘀咕:“看着点投票,啊!?” 选举结果,容乃胜“当选”了村委会委员,但当村主任的打算落了空。为此,他便带上弟兄找没有投他的票的“不识相”的人算账。武丰村有一位老党员63岁的赵大爷,在村里有一定的威信。选举前,容乃胜专门派手下弟兄上门找到赵大爷的儿子,威胁说,必须投容乃胜的票,“不然,小心你的手指”。赵大爷觉得容乃胜太霸道,没有听“招呼”,将这一票投给了别人。选举的当天晚上,容乃胜指使手下的4员“干将”冲进赵大爷家,用砖头对着赵大爷猛砸,打断了老人的两根肋骨。赵大爷为此住院治疗两个多月,花去医疗费1万多元。

戴了村委会委员这顶“官帽”后,容乃胜很快便独揽了村里的土地开发大权。1999年年底,和平乡人大换届,武丰村有一个代表名额,容乃胜得知这一信息后,又瞄上了“乡人大代表”的桂冠。这次,他总结了上次选“村官”的“教训”,加大了竞选的“力度”。容乃胜在选民投票的前一天,他带着一帮打手来到和平乡铁矶村一餐馆内,伤害另一乡人大代表候选人的支持者,又打伤一个公开表示不选他的“政敌”,同时还勒令他跪下,并用筷子顶着他的喉部吼道:“你给我滚出武丰村,不要让我再见到你。”以此威吓正在餐馆吃酒的其他村民。当晚,容乃胜仍感到“力度”不够,便又带着他的弟兄追击到竞选对手吴金勇的家,将吴拳打脚踢后,又将吴从家中拖出,绑上一辆小车,“容老大”对吴金勇大叫:“这次选举,不是老子,也是老子。老子说定了。”就这样,容乃胜头上戴上了村委会委员、乡人大代表两顶“官帽”。[9]

 

案例3:农村恶势力操纵选举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先锋乡的农村恶势力头子赵修果,1995年当选为先锋村村主任後,营私结党,排斥异己,先後五任村支部书记被迫辞职,致使该村长期处於瘫痪状态。赵在换届选举中私拉私买选票,暗中操纵选举,他还通过欺上瞒下、虚报浮夸等手段,戴上了区、乡两级人大代表的‘光环’。

 

在许多基层单位,黑社会贿选还波及党政领导的职位。湖北省恩施市有一个叫‘红土帮’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首的谭明达在1997年曾任红土乡副乡长,後因赌博等问题被撤销副乡长职务。2000年1月,红土乡召开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乡长,谭明达一方面指使亲信用钱财贿买选票,另一方面派人威胁人大代表,强拉选票,最终‘顺利’‘当选’为乡长。福建省闽侯县林秋文、林文景、林木亮等人,纠集一批不法分子横行乡里,为非作歹。这些“黑帮”头头首先通过非法选举,担任基层组织如村委会主任、党支部书记等职务。然后,他们利用在村里的影响开办公司、纠集不法分子,扩大势力范围。1997年底,“三林”密谋策划后,以暴力威胁和金钱贿选等手段操纵基层选举,使林木亮当选闽侯县祥谦镇枕峰村委会主任。当时,林秋文用钱为林木亮拉选票。林文景则以暴力威胁手段控制选举,他手下有一大帮人马,光打手就有30多个、枪十几支。选举中,他们非但不允许其他候选人入场演讲,还监看选票,写了林木亮名字的选票才让投进票箱。2000年9月,林木亮又通过行贿该镇党委书记洪碧光,当选村党支部书记。把持基层组织后,这个涉黑组织便放开手脚,以喷砂造地、土地买卖、挪用公款等方式收敛村财,成立榕鸿砂石公司枕峰分公司,扩充势力,收罗不法之徒,编织关系网,变本加厉敛财。几年后,以林秋文、林文景、林木亮为核心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哑巴帮”就这样形成势力,形成严密组织体系和明确犯罪分工:林秋文负责“摆平”当地派出所和刑警中队;林木亮负责打通县、镇等有关部门领导关系;林文景负责召集打手,具体组织实施犯罪;而林锦武等11名骨干成员则充当“打手”,专事杀人、伤害、绑架等犯罪活动。尽管这些活动不是人大代表的贿选,但我们可以从中感受到人大贿选产生的同样政治氛围。

 

在产生县级以上人大代表的过程中,间接选举使得许多上级人大代表候选人不为大家说熟悉,党和行政的控制往往又会较基层更强,因此,党务领导或行政领导会有更多的回旋余地,形成“黑箱操作。”以下几个市级、省级和全国人大代表的产生就是典型案例。

 

案例4:沈阳黑社会头目刘涌

 

沈阳市刘涌黑社会集团在1995年形成,2000年7月被打掉,2003年12月刘涌被执行死刑。刘涌在自己的名片上罗列了12项身份,其中第一号是“沈阳市人大代表”,第二号是“沈阳致公党直属支部组委”,其次才是“沈阳嘉阳集团董事长。”他最看重的是“人大代表”这一头衔。刘涌说:“我想当人大代表,是为了有政治生命,提高政治地位。”那末,刘涌是如何当上人大代表的哪?

 

首先,刘涌的父亲刘汉起是沈阳市法院刑一庭资深庭长。在法院系统工作的,尤其是沈阳市中院的许多法官都是他的老领导、老同事、老部下。刘涌利用发展了这些关系,使检察院检察长刘实成了他的“干爹,” 和平区劳动局党总支书记高明贤成了他的“干妈,”市法院副院长焦玫瑰成了他的情妇,这些保护伞使他在遇到麻烦时可以左右逢源。1995年刘涌因伤害罪被沈阳市公安局收容,取保候审放出来后,他通过贿赂和平区劳动局副局长兼党总支书记高明贤和局长凌德秀到劳动局下属的一个企业搞承包。据刘涌讲:“我给领导送礼,是因为领导手中有权,遇到麻烦事好找他们帮忙,生意才能赚钱。”“为了取得劳动局的关照,就给局领导送礼。1997年,局长凌德秀推荐我当上了和平区政协委员,年底我又找局领导帮忙,推荐我当市人大代表候选人,后来选上了。1997年、1998年春节前,我以过节看望为由,给几位局长各送去10万元作为酬谢。” 他给焦玫瑰送高档家具、手机、2万美元和3万人民币,同时担任致公党沈阳市主任委员的焦玫瑰便推荐他加入了中国致公党,为其当选市人大代表增添了政治砝码。

 

沈阳市和平区人大主任郑阳介绍,刘涌是由区劳动局党总支推荐,成为和平选区的市人大代表候选人。在刘涌的市人大代表候选人登记表的正面记载:“1986年——1994年中华商场,1994年——至今(1997年底)市百佳自选商场”。背面的溢美之辞是:“刘涌将一个商场发展成为一个企业集团,安置就业人员300多人,为振兴和平区经济做出很大贡献”,“思想先进,作风正派,具备人民代表的资格”。据调查,这一推荐完全是由刘涌“干妈”、和平区劳动局党总支书记高明贤等人暗箱操作完成的。刘涌与高明贤个人关系甚密,认高作“干妈”,在区劳动局内人人皆知。和平区劳动局一名前任领导说:“当时高明贤主抓党务和企业,包括我在内的局党组成员根本不知道是她决定推荐刘涌当人大代表的,她也没提交局党组和局党总支部班子讨论。”作为局党总支部副书记的吴璞说:“我后来是按高明贤的要求,给刘涌的鉴定材料盖组织公章时才知道此事。”1997年年底,在有235名代表参加投票选举的和平区人大会议上,刘涌以197票赞成票当选为沈阳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一名当时参加投票的区人大代表说:“当时我只是凭候选人登记表上的介绍来决定投谁的票,如果介绍材料真实写了刘涌的历史,我就不会选他。”有了这样的金字招牌和护身符后,很快找到了更多接触高官的机会,把自己的关系网伸向了副市长马向东和市长慕绥新,使这两人成为自己的“保护伞。”刘涌的人大代表身份也增加了公安机关处理刘涌案件的难度,助长了这一团伙犯罪的嚣张气焰。[10]

 

案例5:赖昌星的众多头衔

 

1999年掀开盖子的共和国惊天大案—厦门远华案的主角赖昌星到底有多少耀眼的头衔,连他自己也记不清楚了。他在海外告诉记者,他从厦门湖里区的政协常委开始,以后陆续被选为厦门市政协委员、泉州市政协委员、南平市政协委员、福州市政协委员、福建省政协委员,还有厦门市荣誉市民、武夷山荣誉市民,还有南平市人大代表。赖昌星在海外矢口否认他做了大量的努力、跑了众多的关系去要这些头衔,他说:这些都是“他们”为我办的,“当时那个省政协主席自己跑到我公司来要给我搞这个,还要给我报到全国政协哪里去呢。”[11]

 

那么,“他们”又是些什么人呢?下面是中央高层在决策拿下远华大案时的估计:“其后面早已织就一张看不见摸不着却又确确实实存在的、令人望而生畏的关系网。他的黑手十有八九早已伸进我们的许多有关机构,乃至党政要害部门。很难想象,单凭赖昌星单枪匹马,或单凭他身边那几个能人,而没有大批腐败份子,没有高官撑腰,没有手握实权的家伙充当保护伞,要想如此‘风光’,简直是天方夜谭。”[12] 在厦门远华案涉案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中,360多人受到审查,其中部级两人、厅级26人、处级86人。例如,曾任省委统战部联络处处长得林棋华接受远华集团的巨额贿赂,为远华的重要成员姚志胜活动,使他得以推荐为福建省政协委员和全国政协委员。[13][14]那末,这些让中国老百姓发抖的高官又为何会为赖昌星效劳呢?概括而言,无非是动用“票子”、“车子”、“房子”、“女子”和“窑子”—赖昌星建的“红楼”(养有红楼佳丽,配有总统套房)就是这样的场所。而后面的桑粤春和陈凯两例中都采纳了同样的套路。

 

案例6:罪犯编制关系网当上全国人大代表

2005年7月28日下午,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其他数罪对桑粤春判处并执行死刑。桑粤春原系长春吉港集团公司监事局主席、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因为戴上了全国人大代表着一头衔,桑粤春在实施犯罪时跟加毫无顾忌、气焰嚣张。他多次公开声称:“我是全国人大代表,你们敢把我咋样? 你们又能把我怎么样?!” 在与其他企业打官司时,桑粤春是赢得多、输得少;即便输了,它可以拒绝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法院不按他的意志行事,他就利用人大代表的权力对法院施压,迫使法院屈服。那末,桑粤春是如何进入人大的呢?

一种说法是,在1997发生水灾时,桑粤春捐出五百万元物资,由此骗取了一本万利的政治资本。据长春市人大常委会的干部介绍,桑粤春当选为人大代表的途径为:长春市委组织部提名,经吉林省委组织部审核,最后由省人大代表选举产生。显然,单靠慈善举动,并不能为桑粤春换来全国人大代表的头衔。据媒体报道:“桑粤春为了使其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能够立足和做大,不断利用钱权交易,色权交易等手段拉拢腐蚀个别党政、司法机关领导干部,以寻求保护。” “为编织关系网,其组织内部分工明确,桑粤春负责正面接触领导,桑粤萍(桑粤春之姐,吉港集团董事局副主席)负责与领导家属及子女接触,桑粤东(桑粤春之兄,吉港集团董事局主席)负责沟通金融系统的关系,刘鹏举(吉港集团总裁)、杨凯峰(吉港集团法律事务中心主任)等人负责与一些领导干部的秘书及公检法司等部门的中层领导接触……”“桑粤春所经营的天禾府酒店,实际上是用于编织关系网的‘招待所’,招待费用全部由吉港集团报销”。“为编织关系网,拉拢腐蚀领导干部及安排关系人和自己需要,指使……组织数名妇女在该酒店进行异性陪侍和卖淫活动”。而据知情人士透露,吉港花园盖好后,很多套房子都是送出去的,在查账时发现,在吉港拥有住房的领导干部几乎都没有付钱。但是,这个层级的官员,显然不足以把桑粤春送进全国人大的殿堂。多名长春当地人士对媒体说“背后还有高人。”1998年两会期间,桑曾得意地对同住的人说:“领导干部都是我哥们儿,好使。”桑粤春还多次跟代表们讲:“开不开会与我无关,我就是来跟领导照相的。”桑粤春开会时心不在焉,一散会马上就来了精神,一个劲地在领导跟前钻来钻去,拍到跟领导的合影如获至宝,没拍到则一脸沮丧。 5-02-04)

案例7:黑社会头子集省、市、县、镇四级人大代表于一身

曹杰原本是个农民,随着经济改革大潮涌起,他依仗其兄权势欺行霸市,进而贿赂收买政府官员,当上了有“中国第一皮装市场”之称的辽宁省辽阳市佟二堡经济特区管委会副主任、特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并集四级人大代表于一身。他掌管了该特区的工商、税务等政治、经济大权,建成了全国罕见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第二政府”,在短短几年时间里狂敛了两亿元资产。2003年12月20日,这个“第二政府”的首恶,被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10余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20年。

曹杰80年代末开始经营皮装加工。当时,曹杰的大哥是佟二堡市场发展初期的镇党委书记,佟二堡经济特区成立时,又出任灯塔县委常委、佟二堡经济特区第一任工委书记兼管委会主任。曹杰依靠大哥,承包了镇里皮夹克厂并很快形成规模。 1994年先后成立了以家庭、血缘、亲缘为基础的佟兴集团、兴华集团,并自任总裁。随着佟二堡皮装市场进入鼎盛,政府财力跟不上市场的发展,其管理和运行费用严重不足。这时候,曹杰先期垫资几十万元,把镇里通往皮装市场的主干道路修好;后又拿钱赞助市场管理需要的微机;随着治安形势日趋严峻,曹杰主动出资提供办公和办案经费、成立了一个联防队维持市场秩序。政府还配给他一把六四式手枪。甚至曹杰还出钱办、出钱养镇里的消防队。1996年曹杰的哥哥调任它职后,韩绍义接任了佟二堡经济特区第一任工委书记兼管委会主任。他走马上任后马上拜会了佟二堡的“老大”。两人很快以兄弟相称,曹对这位大哥出手大方:听说韩绍义为父母买房子,曹杰立刻送上6万元贺礼;韩绍义为大女儿找工作,曹杰又送上5万元;此后,曹杰又以韩为儿子找工作、韩出国考察之名,向韩行贿3万元人民币和5000元美金。

韩绍义对兄弟送来的钱照单全收,自然也要满足兄弟的要求。1997年秋季,灯塔市(由县改成县级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曹杰找韩绍义要求当市人大代表。早在1995年,曹杰就已当上镇里的人大代表。这次,韩绍义帮助推荐,使曹杰如愿以偿。此后,曹杰又一路当上了辽阳市人大代表、辽宁省第九届人大代表。韩绍义的四处活动再加上曹杰的钱,使曹杰在1997年11月20日如愿以偿地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随后,在韩绍义的一手操纵下,1998年4月15日曹杰又被聘为佟二堡经济特区管委会副主任。从当上这个副主任那一天起,曹杰就成了独霸佟二堡的“太上皇”。有关市场经营管理的主要决策全由他一人拍板,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皮装市场的管理权彻底交给了曹杰,包括工商、税收、消防等方面全由曹杰实行管理职能,政府的工商和税务部门工作人员全部撤出市场,工商管理费由曹杰代收代缴。为了在公安局里任个职务,曹杰拿出几十万元,重金行贿辽阳市公安局和灯塔市委的主要领导。在金钱的作用下,原灯塔市委书记罗思广和原灯塔市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王庆斌出面,让曹杰出钱买通原灯塔市教育局干部赵万钢等人为曹杰伪造学历,并伪造了录用公务员、提干等履历,材料经辽阳市公安局同意又上报到辽宁省公安厅,由于曹杰当时已经39岁,严重超龄,他们又索性直接任命曹杰为佟二堡公安分局副局长,以干部调入的方式,使曹杰不但轻松混入公安队伍,还堂而皇之地成了领导,身着二级警司肩章。从此,曹杰既是佟二堡经济特区管委会副主任,又是佟二堡公安分局副局长。[15]

从上述例子可以看出,由于人大权力地位的提高,一些黑恶势力头子不惜用金钱和其他一些腐蚀手段来拉拢、利用和俘虏党政官员,以混进人大机构。从官员的角度来看,某些人是直接为了经济利益而被金钱所收买;另一些人则可能是因为突出政绩的考虑,而将一些利用黑道势力和手段而成功的不法商人安排到人大,成为地方领导扶持经济发展的一种装饰。例如,张凤祥、周小明、祝三英、章志刚、夏伟和顾德成也基本上与赖昌信和陈凯有相同的背景和经历:他们头是个体业主或私营商人,绝大多数都多多少少卷入到违反法律的生意中,甚至还受到过法律机关的制裁。但他们作为富甲一方并可以影响当地利税和就业的大户,当地领导为了中饱私囊和给上级领导做表面文章,都愿意“傍大款,”甚至“傍黑。”事实上,黑恶势力能够“操纵”成功成为人大代表,表面上是部分干部腐败、以权换利、暗箱操作的结果,实际上它还暴露了目前的人大制度和地方政权存在着许多漏洞,让不法分子有空可钻。党组织在推荐人大代表时,本应当推荐那些真正能代表人民利益的来当代表,而不是推荐像刘涌这样的黑社会犯罪集团的头目。但虚假的推荐材料经常欺骗了投票的代表。代表们因为自己的代表资格也多是靠组织和领导钦定安排的,也就不会认真行使审查全去仔细辨别材料的真伪、深入了解候选人的素质。如果投票成为走过场,人大代表的选举结果就势必形成鱼龙混珠,出现“人大代表头衔礼品化”的现象。

 

黑恶势力的头目有了人大代表的头衔,其破坏性会得到极大的提升,因为人大代表的头衔至少可以起到三重作用:一是介绍信:一旦有了人大代表的身份,便何以出入高层、与党政官员结交、拉关系并以此抬高自己的身价。刘涌就是这样攀上马向东和幕绥新的。二是护身符:人大代表法为了保障代表的人身权益和民主权力,明确规定未经同级人大常委会的许可,不得逮捕人大代表。一些黑道人物正是看上了这一点,来为自己的违法犯罪增加保护。湖南省郴州市人大代表刘际辉,在自己开办的酒店里公然设赌场,警察查处时出示了警官证。刘际辉一把夺过警官证扔在地上,掏出一张人大代表证晃了晃:‘警察算什么,我是人大代表!我经营啤酒乐园这样的小事,你们也敢来抓,你们是专门捣乱的?’结果,警察也只能忍气吞声’。”[16]三是权力棒:一旦进入人大,“黑代表”不会放弃手中的权力来影响政府决策和司法行政,桑粤春就是一例。

人大代表与黑帮分子“ 官黑勾结”

 

如果说各级人大代表已经成为中国社会地位的象征,那人大干部、尤其是人大常委会的主任和副主任自然是地方各级政治精英的一部分。许多人大干部在进入人大系统工作前,通常是党或政府的权力人物;一方面他们在加强人大建设法治国家的过程中继续发挥权力作用,另一方面,他们在党和政府机关里还有他们提拔重用的旧部,他们还可以继续利用老关系来给政府有关部门“打招呼”或替人疏通关节。中国政治官场的强大关系网使得人大领导和他们的家属成为黑恶势力钻营的对象。一些人大干部的子女也利用手中的特权堕入黑帮、为虎作伥。早在八十年代初,山东济南破获的黑社会性质的重大流氓犯罪集团(徐川页、傅国营、王春生流氓犯罪集团)和八十年代中上海打击的另一个以高干子女为主体的流氓集团(陈小蒙、胡晓阳集团)都牵扯进了当地人大主要领导的子女。[17]

 

在下面的七个案例中,首先我们可以看到,一些人大干部过不了子女关,任易放纵孩子肆意妄为并最终沦为黑恶势力,而他们自己作为人大的领导却有意或无意的为黑恶势力提供保护伞。其次,一些干部利用自己的关系为儿女疏通关节谋求私利,某些涉恶的干部子女在利用这些社会资本去拉拢党政和人大的当权派,构建自己的保护伞。在次,我们可以看到宗法关系成为黑恶势力构建官黑保护伞的基础材料。最后,我们看到,部分人大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追求贿赂,成为黑恶势力的代言人,而不是人民利益的人民代表。

 

案例8:人大主任“养虎为患”贻害官民

 

在1994至2002年的八年间,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被“汤家二虎”为首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搅得不得安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汤定中的儿子汤宁和弟弟汤宏,一个在县工商局工作,一个在线国税局工作;两兄弟依仗父亲的权利和地位,以及其他“保护伞”(主要是公安局的两任局长和其他党政领导干部)的袒护支持,在县城为害百姓和部分干部,获得“汤家二虎”的恶名。

 

“汤家二虎”纠集近二十人组成的地方黑恶势力,寻衅滋事、敲诈抢劫诈骗、故意伤害、聚众淫乱、行贿和强包工程。一次,汤宁将原检察长的妹妹殴打致伤后,汤定中出面干预,由县工商局出医药费了结此事,汤宁未受任何处理。又有一天,“汤家二虎”率人在实为县委招待所的宾馆滋事,正遇上前来绥宁考察的广西林业厅安副厅长和一位副县长及随行的人;“二汤”手下抓住该副厅长的前胸进行百般辱骂,还欲动手打人,引来县公安局100民警。第二天,汤定中找到县公安局局长说,“我已向广西的安厅长赔了礼,这件事就不要再做什么处理了。”一次在县城的一个夜总会里,汤宏借口县消防中队的一个干部搬了他的座位,伙同手下用板凳、酒瓶等对他及他的两个亲戚大打出手。事后汤宏还说:“武警有什么了不起,把我惹火了照样打!”一次,汤宏因赌博放高利贷被城关派出所抓住,汤宁等人纠集手下人大闹城关派出所。当时派出所接到110报警中心的出警任务,他们强行阻止出警。如果我们知道官员和执法人员的遭遇,“汤家二虎“是如何蹂令老百姓的也就可以想象了。[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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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9:市人大主任为“黑市长”服务

 

吉林省梅河市黑道大哥田波被人叫做“黑市长。” 他用了十年的时间,组成了一个80多人的团伙。这些人在一起是一切行动听指挥,而且有着比较严明的组织纪律。可以说他想办啥事就能办啥事,他想打谁就打谁,打完人没有敢报案的。田波为了霸占某人的生意,指使手下用刀挑断了那人手脚上的大筋,使他成了废人。有人恨田波,但也有人爱他。一位官员说:“当时我们有些公务人员觉得,如果能跟田波吃上一顿饭或者见上一次面,很荣耀,回来可以向同事进行炫耀。所以他出没的地方排场很大,基本上是耀武扬威。”田波曾出钱邀请两位政府要员去日本游玩,其中就有一位是市人大主任。用老百姓的话说,田波就相当于市委书记这个级别了。

 

当他被问到,“你靠什么当老大?” 田波回答道:“我不靠什么,就靠朋友关系好。”他的父亲曾任梅河口市的前身海龙县的副县长;田波从小就在政府大院里长大。他接触的“叔叔”、“大伯”都是当地的领导干部,其中的一些人便成为他后来所依仗的“靠山。”他的二哥任市国税局副局长;大姐夫任市劳动局局长;二姐夫任市组织部副部长;另外,田波的大哥、堂哥、大姐和二姐也分别在市地税局、市检察院、市物价局和市人事局工作。依靠强大的家庭关系网,田波变成了“从政府大院里走出来的黑老大。”他自称“晚上我是市长。”过去任免某一个干部,可能领导研究完了,只要田波认为不合适,他可能要从中进行干预。结果会按照他的意见办。他一般会对比较要害的部门的干部任免比较看重。副市长副书记都接受田波的贿赂,“后来他到哪儿去办手续都比较容易了。基本上畅通无阻。不管符不符合规定,都可以一路绿灯。”

 

田波两年多欠了电力局电费两万多块钱。电力局找他要过,不是找不着人,就是要他也不给。在解释为什么没有邀请公安部门协助处理这件事时,电力局局长做如是说: “因为田波在社会上各方面势力比较大,所以我们觉得邀请公安部门处理这件事,也不会得到什么更好的效果。我本身作为局长来讲,我也担心我的部下因为一点点电费而挨打,将来花的钱和我的这点电费是不成比例的。”事实上,正如办案的检察官所说:田波背靠的不是哪一个干部,而是一个由关系和人情织就的无形而巨大大的保护伞。 [19]

 

案例10:省人大主任之子成赖常星集团和陈凯黄赌毒集团帮凶

 

袁朝阳系福建福州马尾区公安分局副局长。他和他的兄弟袁向阳,依仗自己官至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的父亲,利用关系网在九十年代大肆走私汽车和原油。他们与赖昌性走私集团和陈凯都结成了紧密的关系,大发横财。

 

1998年福州市正在召开人代会议,并进新市长和副市长选举。一位即将卸任的副市长来到个区县代表团为市政府副秘书长刘用照游说拉选票。福州首富、有“黄赌毒之王”之称的陈凯也为刘用照四处找人串联。据说,“名酒与名女人,相得益彰,是陈凯打开福州官场关系最有力的大炮。”许多官员都拿了陈凯的干股和红包,每年坐利分红,以至福州官场流行“要升官,找陈凯。”结果,刘用照由代表提名为副市长候选人,福州市委推荐的副市长候选人落选,刘用照当选。在刘用照的保护下,其远房侄子刘用岩非法垄断生猪屠宰市场,并纠集手下的恶势力分子将市牲畜定点屠宰执法队的执法员打伤致死。刘用岩是福州沧山区人大代表。他的直接靠山还有福州市政法委副书记和福州沧山区委副书记兼区人大主任。有了这样的关系网保护,这起动用黑势力殴打执法人员致死案被大事化小,迟迟得不到公正解决。[20]

 

案例11:黄石市市人大主任保护赌场

 

2001年4月,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原黄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家杰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没收财产2万元。

 

陈家杰在1987年至1994年担任黄石市委副书记、黄石市委书记期间,因帮人“打招呼”、“写条子”强令下属单位安排他人读书、找工作,支持客商开设赌场,为涉嫌犯罪分子开脱罪证等,先后收受他人贿赂的大量人民币、港币、美金以及各种物品,折合人民币57578元、港币50880元。1994年,原香港威和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陆某等人,向当时的市委书记陈家杰提出,想在海观山宾馆开设赌场,陈家杰表示同意和支持。陆某向陈家杰“吹风”:开赌场可以赚大钱,开办赌场也是“开放。”我们想在海观山宾馆开个赌场。陈家杰听完说:“那是个好事嘛!” 陈家杰又向正在该酒店吃饭的黄石市有关部门的几位领导打招呼,指着几位老板说:海观山宾馆要开办“娱乐项目”,是吸引港商投资,你们要全力保护,不能随意清查。市委书记点头,自然一路绿灯。为表谢意,陆某于1994年累计送给陈家杰1000美元和2万元人民币。陈家杰向黄石市公安局治安处领导打招呼,要全力保护这个“娱乐项目”,不能随意清查。

 

1994年11月29日,租赁黄石海观山宾馆开办的“外资俱乐部”正式开业,一个“地下赌场”诞生了。赌场一开业即“生意兴隆”,不仅有当地人,大批的外地人也专程开车赶来参赌。刚开始,赌场还十分小心,不让陌生人随便进入。后来看到生意红火,又有市委书记的后台,胆子也越来越“大”,从地下转入半公开经营。最高峰时,赌场曾日接纳近200人,日盈利可达百万元。尽管公安部门知道海观山宾馆开了赌场,但因陈家杰“打了招呼”,不敢轻易查处。为了保证海观山赌场的“正常经营”,市公安局还曾专门发过一个文件,如果要清查该赌场,必须在通知海观山宾馆的保安人员后,公安人员才可以进入。

 

案例12:广西“二程”黑恶势力

 

上个世纪90年代初,岑溪黑恶势力靠开办石业公司,强占矿山进行掠夺性开发,逐步发达起来。当时的“二程”两兄弟作为马仔也都赚了大钱,后来出来自立门户。经过开采石材、聚众赌博等手段,“二程”黑恶势力聚集成群,步步坐大,发展到垄断岑溪市石材、木材、液化气三大产业,拥有60多名骨干分子的黑社会团伙组织。

 

为了立足和发展,“二程”黑恶势力利用各种手段,拉拢腐蚀手握一些实权而又不洁身自好的党政领导干部,编织起严密的“保护伞”和关系网。他们利用少出钱或不出钱送干股的形式,与一些领导干部合股经营和开发,与领导干部结成利益共同体;岑溪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唐发林,在接受程学德赌场的“权力股”后,放弃了法定的治安职责而不作为,并在赌场被查时出面干预,为程学德开脱关系。他们利用金钱美色,编织关系网,拉拢腐蚀领导干部,让其甘愿充当“保护伞”。市法院院长黄日汉应程学满之邀,带着情妇到井冈山一游后,受程学满的托请,指使下属对黑帮重伤案犯从轻判决,甚至私自借用警车给程学满等人非法运输炸药700多公斤。“二程”黑恶势力攀亲带故,利用宗族关系拉拢领导干部充当其“保护伞”。一开始他们就盯上了岑溪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程柱德。程柱德是岑溪土生土长的领导干部,曾任过三个“一把手”(即当时的县长、市政协主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是“岑溪的实权人物”。尽管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但他们不管在大小场合,都以“叔侄”相称,程柱德经常与“二程”往来,成了“二程”的黑高参。“二程”想利用程柱德的影响力,程柱德也想从“二程”身上捞到经济上的好处,双方就这样走到了一起。

 

“二程”黑恶势力案件牵涉领导干部13人之多,遍及党委、人大、政府以及公安、法院、经贸、金融、税务等部门。“二程”黑恶势力由于有这些党政领导干部撑腰,从来不把法律放在眼里。他们曾对执纪执法人员叫嚣:“如果抓我们,公安局不放人,到了检察院也要放,到了检察院不放,到了法院也得放。”在岑溪市,平时通过政府正常渠道办不了的事,通过“二程”等人的关系就可以办到,因此,当地人称“二程”黑恶势力为“第二政府”。[21]

 

案例13:庄湘吉的“第二政府”


湖南庄湘吉在1997年以衡东县万宝工程有限公司为名组成犯罪团伙。这个团伙的10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中有6人有前科。他们先后作案21起,打伤18人,并采取威胁、恐吓、骚扰、破坏生产设备等手段,致使县内其它砂石企业无法正常生产而自动放弃卵石供应。1998年来,庄湘吉的公司独家垄断了大源渡工程和湘耒高速公路衡东段工程的砂卵石市场,牟取暴利500多万元。

庄湘吉其父是南下老干部,曾是衡东县县委常委,该县早年领导人之一;其胞兄因严重刑事犯罪于80年代“严打”期间被执行枪决。由于人们畏于庄家的权势和残忍,因而庄湘吉每次犯罪后都受到从轻发落的关照。庄湘吉把判刑坐牢作为胡作非为的“资本”,仗着老子的名望,在县直有关党政、政法、银行、工商、财税等要害部门领导层拉起了一张庞大的关系网。庄湘吉一伙采取吃喝、送礼、行贿等手段,千方百计拉拢腐蚀党政机关干部。他们首先看中了衡东县县长、大源渡水电枢纽工程指挥长张泽静。1995年,庄湘吉开了一个装修豪华、档次较高、名叫太阳岛的饭店,请张泽静到此吃喝玩乐,依靠贿赂买通了张泽静,成了自己的“铁哥们”。为了承揽工程,庄湘吉一伙派出大批打手或强抢强揽或威逼利诱或大打出手,排挤竞争对手。为给自己的非法经营活动提供保护,庄湘吉还行贿买通了衡东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大源渡水电枢纽工程副指挥长符安泽等一些国家工作人员。使本该通过公开招标才能承揽的工程项目,变成了暗箱操作的私人交易。涉黑的庄湘吉集团同国家工作人员内外勾结所造成了“豆腐渣”工程的出现。

 

庄湘吉强包工程,请张泽静出面打招呼,庄湘吉团伙成员犯了罪,请张泽静说情。仗着县长是他的“铁哥们”,强霸工程,人称“庄书记”、“庄县长,”一时间,庄湘吉在衡东县没有摆不平的事。有一次张泽静在衡东县一公路收费处被群众围堵,他打电话给庄湘吉,庄带3个人赶到,3分钟驱散人群。1999年7月,衡东县地税局与吴集镇财税所收不到车辆管理税,便请庄湘吉一伙帮忙,并签订合同,8万元以内的按20%返还,超过部分全部归庄一伙所有。庄湘吉指派5个团伙成员,在20天时间里收了16万元,由地税局负责开票,并按合同将8万元给了庄湘吉。[22]


案例14:贵州黑老大向省委书记、省人大主任行贿

2005年九月,遵义市中级法院受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作出宣判,终审以领导黑社会性质罪、组织卖淫罪、贷款诈骗罪、偷税罪等7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原贵州通海装饰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林无期徒刑。涉案的其他1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和无期徒刑。

1993年以来,陈林先后成立11家公司,统称“通海集团”,自任该集团老总。其间,他指使他人,分别以贷款诈骗、组织、协助组织卖淫、赌博等非法手段聚敛钱财,获取经济利益;以巨额贿赂拉拢、腐蚀高层领导干部,为其牟取非法利益或实施犯罪活动提供保护。检察机关指控,陈林等人曾先后向贵州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方仁,贵州省副省长刘长贵、贵阳市商业银行行长李隆中等行贿。其中向刘方仁行贿人民币12万余元、美元1.99万元,向刘长贵行贿共计人民币75万元,向李隆中行贿价值11万余元的房屋一套、港币2.7万元。[23]

从上面的案例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的许多人大官员(直至省级)还是很容易为金钱所收买。谢枭用十万块钱就买通了绥芬河市公安局局长、市人大代表杨守文。如果金钱再辅之美色,许多官员就更容易成为黑帮的俘奴。浙江义乌的黑社会“表姐“赵丽娟据说“就十分懂得开发和经营自己的姿色,让男人拜倒在石榴裙下,心甘情愿地为自己效力。”被她收到石榴裙下的“裙下之臣”干部就包括义乌市公安局长柳至多、金华海关缉私侦察分局副局长王建政和义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业对。[24]福建顺昌县以徐捷、游建国、徐凯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了使他们的犯罪活动得到庇护,先后向顺昌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子成,县公安局局长曾开鸣,县土地局局长李厚福等18名国家工作人员大肆行贿。“一次次的金钱贿赂,一次次的美女诱惑”是这些官员们称为黑势力的帮凶。[25]人们可能会注意到,许多出事的人大干部所犯案子大多是在他们担任党政要职时期,但这并不能说明人大领导没有权力或自愿从而导致涉腐涉黑。中国各级人大官员不仅有许多老部下在政府里担任要职,而且,随着中国政治程序的逐渐规范化和民主在公开层面上越来越多地得到尊重,人大是享有任命、监督和部分财政权的。而且,当地方上领导热衷于抓项目、上工程时,一些人大领导也不满助于宏观上促进民主与法制的建设,而是要涉入具体的经济事务,从而更易造成人大体制内出现官商和官黑勾结现象。更重要的是,即使许多人大的“问题官员”和“黑代表”在党政部门即已形成,如果人大不能从制度和程序上把关保证进入人大的代表和官员具有基本的政治和道德素质,那么,不仅人大的权威和地位无法得到保障,而且,这样的人大代表也难以承担监督“一府两院”、建设民主和法制国家的大任。

 

 

“人大代表堕落为黑帮分子”

 

 

从理论上来说,人民代表堕落为黑帮分子较黑帮分子渗透经人大更为困难。首先,人大代表作为一种公职把当选者至于更透明的公众监督之下。其次,新代表的首要任务是进行法制学习和训练,他们理当有较好的法律素养。最后,人大代表并不单独行使职权去处理具体行政执法事务,没有具体的财权物权,与行政和司法部门相比,腐化堕落的机会也较少。但在现实政治生活中,人大代表也会堕落为黑帮分子,这里有个人的原因,也有制度的原因,而后者是我们感兴趣的。

 

具体说来,人大代表并非专职、而是兼职的,这一特征妨碍着人大代表一方面为人民积极代议,另一方面保持自身的独立性。正因为人大代表的兼职性,每一个代表最终都会是一个党的干部、政府官员、商人、农民、或教师。在现有的体制下,人大代表不可能成为一种职业或全职带薪的工作,它就只能成为义务性的工作或者荣誉性的头衔。把人大代表作为义务性的工作要求代表有高度的奉献精神和公益心。许多中国的人带代表就是这样被要求的,许多代表也是这样做的。[26]正因为许多代表可以从他的本职工作获得物质满足和地位升迁,在现今条件下,如果党的意识形态还继续把公益心和奉献精神作为优秀党员干部的标准,无数的人还会继续去这样做。然而,有许多人把人大代表看作是荣誉性的头衔。对他们来说,人大代表头衔不是一块蛋糕,但如果把它看成一层奶油花饰,它却可以为蛋糕增色不少。因为,对大多数中国老百姓来说,人大代表就是有一种官衔。有这种头衔的人就是衙门里的人。当人大宣传不断在强化人大的地位和代表的权威却没有把选举权真正交给老百姓时,人大代表就必然成为官本位下很有价值的东西了。对不法分子和奸商来说,这层神秘和威严足以用来吓唬老百姓,人大代表的合法性权威也足够用来掩饰他们滥用暴力的淫威。对一些原本还守法的人大代表来说,人大代表的官僚化趋势带来的“权力感”难免不产生腐蚀效应—任何权力不加监督都可能带来腐败。今天人大代表的权力从根本上说缺乏连接选民的选举纽带和由此而生的政治责任;太多的人大代表怀有的是一棵对上级党政领导的感恩之心,而不是对选民的责任心。黑道权力对许多人的诱惑在于它是一种不受约束、没有责任的权力,在许多情况下,尤其是在地方政权瘫痪、泼妇刁民耍混的情况下,黑道力量经常成为解决问题的最后办法。另外,随着中国民主与法制进程的深化,党和行政系统的腐败官员会想方设法去控制和笼络部分人大代表,使之服务于自己的权力私欲。所以,我们不排除许多个人因素导致有些人大代表涉黑变黑,但主要是因为制度上产生的堕落的诱因和抑制性因素的缺乏,我们还会看到更多的“人大代表”变“黑代表”的案例。

 

案例15:黑白两道通吃的“西霸天”吴国彦

 

九十年代,河南省许昌市的黑恶势力猖獗,横行天下。一位乡领导回市里给老母过生日,在饭店里他去了一下卫生间,刀子就顶住他的脑门要把钱交出来。一位市领导的手提包也在市委办公大楼前被抢走了。该市魏都区七里店乡的吴庄村的党支部书记叫吴国彦。他只有小学文化程度,1985年因打架故意伤害他人被劳动教养三年。被解教以后,他在市区做起了生意,在经济上有了积累后,他决定染指仕途。1993年,吴国彦在民主竞选中获胜,当上了村民组组长。1995年,他升任村治保主任,并在短短的时间里因成绩突出入了党。1997年他当上了吴庄村党支部书记,还先后被选为七里乡人大代表、魏都区人大代表。以后不久,吴国彦和许昌的头号黑帮投子李全印和其他黑帮头子拉上了关系,走上了他所说的“黑白两道通吃”的“双保险”道路。一方面,他利用手中的权力,另一方面,他利用黑道的名声,作恶乡里,攫取财富,获得了“西霸天”的恶名。在1998年村民组换届选举中,一位首先致富的农民因为乐善好施建立了威望,决定参选村民组组长。吴国彦买通李全印手下的杀手,试图置之于死地。结果,这位参选人和他的姐姐在家中被枪杀打伤致残。在恐吓之下,这位参选人隐匿他乡,不敢回家。[27]

 

河南籍作家莫伸是这样描述许昌当时的政治的:“几乎是在人们悄然不觉中,各种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已经利用金钱和其他手段,使自己‘的实力由最初往基层政权里的悄然渗透,迅速转变为逐步控制和把持基层政权。国家政权的一些权力在不知不觉中移了位!不少基层干部的实际任免权甚至也操纵在他们手里。他们想要谁当村长,谁就能当;想不要谁当,谁就当不成。”[28]

 

案例16:二十二名镇人大代表与黑老大结把兄弟

 

1994年三月,河南省虞城县利民镇以副镇长何长利为首的流氓犯罪集团被捣毁。这个有近70名成员、作恶达七年之久的官黑勾结的黑恶势力走到了穷途末路。自1987年,何长利与其同伙11人结拜成异姓兄弟后,不断穿插结拜,到1994年已经发展到69人。除何长利外,镇党委分管政法的副书记、镇武装部部长和副部长、镇司法所长、南街街长、镇电管所所长、镇派出所治安联防队队长兼西街副街长、南关村支部书记等人是该黑恶势力的核心成员。利民镇7个村、街支部有五个书记是该犯罪集团成员。十名成员在镇、乡政府任职。利民镇47名人大代表中有22名与何长利拜了把兄弟。这伙人自然可以操纵选举、干预地方经济、任意抢人财物和奸污妇女。[29]

案例17:抚顺市新抚区人大常委曲全国涉黑用黑

2003年七月,辽宁“抚顺打黑第一案”告破。原抚顺市新抚区人大常委会常委曲全国,抚顺市正达房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曾开发抚顺市多处大型房产项目。曲全国毁在房地产经营中雇佣黑恶习势力搞拆迁,雇佣、豢养黑道人物冯刚以达到经济目的。32岁的冯钢则是无业游民,1990年曾因私藏枪支,被劳动教养三年,1996年因敲诈勒索罪被劳动教养三年,1999年因伤害他人被劳动教养一年零六个月。曲全国在房地产开发中雇佣冯刚等人专门对付拆迁中的“钉子户”。曲全国为解决“钉子户”动迁问题,于2001年底,通过他人找到了冯钢,欲通过非正常手段实施强迁。冯钢纠集多人,从2002年1月至4月间,采用砸玻璃、打人等手段迫使动迁户搬迁。在“帮助动员”搬迁的过程中,1名动迁户“重度颅脑损伤、颅内出血,重伤害”。曲给予冯刚等人物质奖励:“赶走住房面积60平方米以下的一户,赏5千;赶走住房面积60平方米以上的一户,赏1万”。冯刚团伙以正大公司动迁科的名义,采用恐吓和暴力手段为曲的拆迁效力,同时也利用从曲处获得的好处和庇护“发展壮大”。冯刚团伙在2002年初实力渐大,羽翼丰满,与曲全国的资助和庇护分不开。

 

冯钢不仅仅“帮助”了曲全国动迁“钉子户”,还帮助曲全国差点杀了曲的结发之妻。曲全国妻子徐某“知道丈夫与他人有不正当两性关系后,经常与曲全国争吵,曲遂产生害徐之念。” 2001年1月至3月间,曲全国出资22万元雇佣冯钢欲对徐进行加害,并带领冯钢对徐进行了辨认。在回家时徐某遭人铁锤击头、倒地后,又被连刺2刀。冯刚等人打砸抢杀,绑架勒索,涉嫌众多罪行;而曲全国涉嫌唆使冯刚等人谋杀曲妻,致其重伤,并对凶手加以包庇和资助。他跟这些黑道分子关系拉近,却又无力或无法加以约束,与其沾染不清,最终牵连自己。[30]    

 

以上三个案例也反映出中国现阶段社会政治发展的一些共同特征。第一:“一俊遮百丑”现象使“恶人”变“能人”而顺利进入人大。吴国彦的案例反映出改革开放后第一代“万元户”有许多是“从山上下来的”刑满释放人员,素质本身就不高。一些地方政府在“经济增长速度挂帅”的压力下,往往“能人”“恶人”不分,扶持了一些恶人,并依靠恶人治村治乡,最终导致地方政权黑恶化。周小明、谢小平、严廷君和刘际辉从人大代表堕落为黑恶分子,与他们本社的素质分不开,而人大代表选拔过程没有能发挥筛选把关作用。第二,宗族宗法关系成为中国关系政治的重要铸成部分。刘志祥利用家庭关系乘上了官场的“特快火车,”当上了汉口火车站站长,成为脚踩“黑白两道”的人大代表。何长利、李建设和广西“两程”的案例反映出宗族文化和兄弟结拜的帮会传统在许多地方,尤其是在历史上帮会盛行的地区,还很强大并有蔓延之势。这股力量已经成为阻碍中国民主与法制进程的绊脚石,必须引起我们的密切关注。第三,“黑帮治国“已成为一些地方政府的实际运作方式。曲全国一案则反映了城市改造过程中的通病:许多房屋搬迁公司本生就是黑恶势力。受“政府怕老百姓,公安怕政府,黑社会怕公安,老百姓怕黑社会“的怪圈影响,一些地方政府在土地征用房屋搬迁时利用黑社会来对付老百姓,让黑社会行使政府的部分功能和职权,形成了“官黑勾结。”本文前面谈到的沈阳刘涌一案也是一个例证。李建设黑社会组织也是从帮助讨债发展到绑架而沦为黑恶势力的。

 

结论

 

现代代议制民主的建立和发展是一个政治治理体系逐渐向竞争中的多元政治力量开放并吸纳的过程。社会团体和政治力量通常通过选举动员和竞争投票来影响和掌控政治体制和决策程序。很显然,充足的资金和紧密的组织是现代民主过程中宝贵有效的权力资源。黑社会犯罪组织,或者说有组织犯罪组织,在这两者上都占有一定的优势;如果他们在政治体系逐渐开放并更多吸纳社会力量的过程中能捷足先登,应该不足为奇。[31]例如,美国学者注意到,美国在19世纪转型到二十世纪时,“腐败和违法的幽灵就是美国灵魂。”著名犯罪社会学家威廉·钱伯里斯(William Chambliss)断言,“有组织犯罪研究是叫错了名,这项研究应该针对腐败、官僚体系和权力。”[32]在民主化过程中,泰国的地方政治也出现了“教父”和“黑势力影响”(jao pho, itthiphon meut);在菲律宾的地方议会选举中,”老板主义”(bossism) 盛行,许多地区起决定作用的是”枪杆子、流氓痞子、和票子。”[33]所以,当我们在讨论如何来应对黑恶势力对议会体制或人代会议的渗透时,既不必惊慌失措,也不必选择不现实的目标定位,力图将黑恶势力从人大体制中赶尽杀绝。可能我们用来彻彻底底清除黑恶势力对人大政治的影响的药方会带来更多的副作用,从而危及民主和自由的根本。黑恶势力的发展不是民主制度本身带来的问题,当然民主制度本身也未必能完全消灭黑社会;但是,现代民主的演进在许多国家业已证明,黑社会时可以得到有效地遏制的。

 

黑恶势力侵入人大是可以得到有效地遏制的,其中的关键是执政党和政府要毫不犹豫的选择站在人民和人民权利一边。现行体制下,中国的反腐反黑机制还没有与发展政治民主有机的协调起来。部分领导对老百姓的恐惧甚至超过对黑社会的恐惧;因为他们实行的是“官有、官治和官享”的政治,他们护黑养黑,但害怕“民有、民治和民享的政府。”这样势必使得邪恶上升、正气受压;民间和市民社会的力量的不到发展,社会上抵制黑恶势力的社会抗体就必然微弱。

 

根据上面所作的案例分析,我们看到,执政党和政府官员的腐败是导致黑恶势力泛滥并侵蚀人大系统的主要原因。正如中国一位研究黑社会的权威所创的“无名氏定理”所说:“凡黑社会猖獗之地,必定腐败严重。”[34]这使我想起了中国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先驱王亚南在六十多年前写的《中国官僚政治研究》一书中所得的结论:“所谓官僚政治,就是当作这种专制政权的配合物或补充物而必然产生的。”[35]从中国千年的封建王朝政治中,我们可以看到“专制政治-官僚政治-贪渎政治”的三位一体。在今天市场经济的影响下,这个三位一体又滋生出了官黑勾结、官黑一体的黑道政治。要破除这一因果链条,切实加强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民主不失为一条好思路。为此,下列一些制度改革就势在必行:

 

首先,让人大制度有根。所谓代议制度的根就是选民和选区。人民代表大会要获得自主性和权威性,就必须让选举纽带将人大和选民连起来。民主选举要获得实质性进展应包括直接选举的逐渐普及、选举提名和竞选的开放、以及人民代表的专业化和常任职。从黑恶势力侵蚀人大的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一方面,人大制度在体制内的权威地位都有所提升,但另一方面,人大及其代表在百姓心目中的合法性(这是由人大微弱的政治效能和代议功能所决定的)却并未得到同步提升。这一滞差产生了人大机制“吸纳黑帮、驱逐良民”的潜规则。

 

其次,让民主制度有光。公开、开放、透明是抑制黑社会的最佳良药。民主程序真正的公平和法制社会的建立都必须让公民有知政权、议政权和参政权。不同的社会利益和集团都应有公平的结社和表达的自由。与此相关,言论自由所产生的全国公众舆论的监督是保证基层政权不受家族势力和地方恶势力操纵的民间机制。人民代表一旦被置于舆论监督之下,他们为选民服务的代议积极性自然会得到加强,对自己的行为操守也会有根高的要求。公共舆论可以抑制政治生活中的“人情-面子-关系,” 培育全社会所遵循的普世价值。

 

再次,让执政党有责。在现代民主体制中,代议机制和现代政党制度是两大发明。如何处理协调好这两者的关系是建立和维系现代民主的根本。今天,到底人大制度是执政党执政体制中的一个环节和工具,还是政党须通过代议制度来执掌政权,这对关系必须得到科学而明晰的界定。二者关系处理不好,不仅执政党不会有主动自觉加强执政能力和质量的内在动力,而且,以人民代表大会为核心的中国民主制度也很难稳固下来。再说,执政党一手掌管着人事配置和任命的大权,如果这一权力不紧紧地和政治责任结合起来,黑道治国的威胁就近了。

 

最后,让政府官员有德。只有实现了前三项,政府的官员才会有德,官员自身的内省能力和慎独意识才会培养出来。人民代表的职业精神才会唤醒。面对私利和野心的引诱,人民代表才不会趋之若鹜,官风也不会江河日下。




* 夏明博士系美国纽约城市大学政治学教授。

 

[1] John Bailey and Roy Godson,Organized Crime and Democratic Governability: Mexico and the U.S.-Mexican Borderlands (Pittsburgh, PA: University of Pittsburgh Press, 2000);Susan Strange, The Retreat of the State: The Diffusion of Power in the World Economy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6).

[2] Ko-lin Chin, Hejin: Organized Crime, Business, and Politics in Taiwan (Armonk, NY: M. E. Sharpe, 2003)。

[3] Ming Xia, “Assessing and Explaining the Resurgence of China’s Criminal Underworld,” Global Crime, Vol. 2, No. 2 (May 2006), pp. 151-175.

[4] An Chen, “Secret Societies and Organized Crime in Contemporary China,” Modern Asian Studies, Vol. 38, No. 4 (2004), pp. 1-31; Ming Xia, “From camaraderie to the cash nexus: economic reforms, social stratification and their political consequences in China.” Journal of Contemporary China, July 1999, vol. 8, no. 21, pp. 345-358;Jae Ho Chung, Hongyi Lai and Ming Xia, “Mounting Challenges to Governance in China: Surveying collective protestors, religious sects and criminal organization,” China Journal, No. 56, July 2006, pp. 1-31;Ming Xia, “Assessing and Explaining the Resurgence of China’s Criminal Underworld,” Global Crime, Vol. 7, No. 2, May 2006, pp. 151-175.

[5]孔思萌、常青:《中国挑战黑社会》(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第167页.

[6] Ming Xia, “The Criminal-Political Nexus in China: An Assessment,” Asian Program Special Report No. 124, Sept. 2004, the Woodrow Wilson International Center for Scholars, pp. 12-18。

[7] Ming Xia, The Dual Developmental State: Development Strategy and Institutional Arrangements for China’s Transition. Aldershot, UK: Ashgate, 2000;Ming Xia, “China’s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institutional transformation in the process of regime transition (1978-98),” in Philip Norton and Nizam Ahmed (eds), Parliaments in Asia ( London, UK: Frank Cass, 2000), pp. 103-130;Ming Xia, The People’s Congresses and Governance in China: Toward a Network Mode of Governance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2008); Jiang Jinsong,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f China (Beijing: Foreign Languages Press, 2002).

 

[8] 重罡、璞玉:《当代中国扫黑纪实》(北京:群众出版社1997年),第217-222页。

[9] 资料来源:《长江日报》2001年6月20日报道,“欺行霸市涉赌敛财,武汉黑村官‘容老大’栽了。”又见网络(http://text.news.sohu.com/56/35/news145623556.shtml)。

[10] 资料来源:欧阳逸飞:《黑道:刘涌黑社会集团覆灭纪实》(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2004);程刚,“解读刘涌团伙发展过程,”人民网地方联报网(www.unn.com.cn), 2001年9月21日;张春林,“玫瑰的凋零”,民主与法制》杂志2002年第五期;杨晓升主编:《反贪局专案》(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5年),第67页。

[11] 盛雪,《远华案黑幕》(香港明镜出版社,2001),第397页。

[12] 张贤华,等,《风暴:查处远华特大走私案纪实》(北京:作家出版社,2001年),第11页。

[13] 邱平:《毒枭》(香港:夏菲尔,2004年),第253页

[14] 同上,第239页。

[15]霍仕明、柳霞, “辽阳黑社会头目为何能血腥狂敛两亿资产?” 2004年04月19日《法制日报》;乐甲、张扬,“震怒中央:‘中国第一皮装市场‘的‘第二政府’覆灭了”,2004年5月上半月版《知音》。

[16] 见2004年2月14日《中国经营报》。

[17] 刘秉荣等著,《盾威:共和国武警斗争纪实》(北京:西苑出版社,1999),第67-68页;汪观兴、陈辉,《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361页。

[18] 张小林,“生死较量:一个农民的打黑行动,”《民主与法制》,2002年18期;2001年一月十五日,《人民网》。

[19] 李亚彪、王强:“梅口有个黑市长,”《民主与法制》,2003年第三期;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黑市长”覆灭记》(2001年05月19日);孔思萌、常青:《中国挑战黑社会》(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第23-34页。

[20]邱平:《毒枭》(香港:夏菲尔,2004年),第250-252,277-279页。

[21] 资料来源:“黑势力竟成第二政府,广西岑溪二程被判,”新华网,2004年4月6日。

[22] “湖南扫除黑势力,” 人民网,2001年4月17日;胡杰,“庄县长的末日,”《民主与法治》,2001年10月。

[23] 2005年9月21日《新京报》报道。

[24] 2002年6月8日,新华社报道。

[25] 《法制日报》,2003年2月27日,电子版。

[26] 参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编,《我怎样当人大代表》(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0)。

[27] 李厚健,《剿灭中原黑帮》(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第86-94页。

[28] 莫伸,《权力劫》(北京:作家出版社,2003年),第52页。

[29] 何清涟:《现代化的陷阱》(北京:今日中国出版社,1998年),第305-306页;何秉松,《有组织犯罪研究》(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第117页。

[30] “明星企业家”的涉黑之路, 2003年8月18日《新闻周刊》。

[31] David Beetham, (ed.),Organized Crime and the Challenge to Democracy (London: Routledge, 2003).

[32] William J. Chambliss, “Vice, Corruption, Bureaucracy, and Power,” in George F. Cole, Criminal Justice: Law and Politics, 5th Edition (Pacific Grove, CA: Brooks/Cole Publishing Company, 1988), p. 50, p. 53.

[33] William Case, Politics in Southeast Asia: Democracy or Less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Curzon, 2002), p. 156, p. 212;John T. Sidel, Capital, Coercion, and Crime: Bossism in the Philippines (Stanford, CA: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9).

[34]孔思萌、常青:《中国挑战黑社会》(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2004),第203页。

[35]王亚南,《中国官僚政治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第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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