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本文通过分析政治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联系,反思比较二者关系,结合当代中国政治建设促进国家经济社会成长的例证,试图阐述在建构政治有效性当中权威、秩序和活力的重要性,并据此进一步探明政治有效性在国家发展当中所起到的中轴原理作用,从而印证: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所取得的成就,从政治有效性建构促进国家成长和社会发展的层面上来说,就是有效政治创造有效发展的事实。
【关键词】有效政治 政治发展
人类文明的发展,虽然有现代和古代之分,但其发展的内在基础结构是一致的:这就是财富的积累、秩序的完善和人民的幸福。劳动使财富的增长得以可能,秩序使财富造福于人民得以可能。如果说劳动使猿变为人,那么秩序的建构则使人类从野蛮步入文明。政治就是在这种秩序建构中诞生和成长的。到目前为止,其最成熟的作品就是国家这个政治共同体。恩格斯说(1972 (第4卷) : 172) :国家是文明社会的概括,政治的使命就是创造有序的公共生活,以满足个人与社会的共同发展。可以说,人之伟大在于创造了政治;同时,人之幸福也有赖于政治。对于个人是如此,对于社会和国家也是如此。
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人类对于发展和幸福的期待,都会落实于政治的期待;人类建设良好社会的努力,都会落实于政治建设的努力。所以,人和社会的发展既离不开对良好政治的期待,也离不开现实政治对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有效作用。对于政治发展的良好期待,使政治发展迈向至善成为可能;而现实政治对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有效作用,是这种期待转为实际发展的根本。一个国家成长,必须追求至善的政治,然而,其成长的首要前提之一就是:现实的政治能够有效地作用于经济与社会发展,促进国家进步与成长。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世界上大国发展经验都证明了这一点。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发展,让我们再度感受到有效政治在大国成长中的重要作用。
尽管人们对政治在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应该扮演什么角色以及起多大作用的问题会有不同意见,但谁都不会否认政治对经济与社会发展作用的客观存在。对于这种作用,恩格斯(1972 (第4卷) : 483)有过这样的概括:国家权力对于经济发展的反作用可能有三种:它可以沿着同一方向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发展得比较快;它可以沿着相反方向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它现在在每个大民族中经过一定的时期就都要遭到崩溃;或者是它可以阻碍经济发展沿着某些方向走,而推动它沿着另一种方向走,这第三种情况归根到底还是归结为前两种情况中的一种。但是很明显,在第二和第三种情况下,政治权力能给经济发展造成巨大的损害,并能引起大量的人力和物力的浪费。由此可见,在任何社会发展都无法超越国家作用的前提条件下,以国家权力为核心所形成的政治在什么样的方向上作用于现实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将直接决定着一个社会发展的进程与最终成败。
历史唯物主义表明,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是由经济与社会发展决定的。但是,政治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所具有的相对独立性,决定了政治发展与政治建设在一定程度上与治国理政者的主观认识和把握有密切的关系。这种认识和把握,不仅体现为治国理政者对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律和现实的认识与把握,而且体现为治国理政者对政治发展和政治建设规律的认识与把握。治国理政者在任何一个层面上把握失误,都可能导致政治建设无法有效作用于经济与社会发展,进而可能进一步导致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灾难。美国学者詹姆斯·C·斯科特(2004 [ 1998 ]: 102)在研究一些国家推动的试图改善人类状况的项目是如何失败时,深刻地指出:可以设想,如果一个国家没有可靠的手段了解人口的数量和分布,不能知道他们的财富状况、不能用地图表示出其土地、资源和居住状况,那么国家对社会的干预必然是拙劣的。对于国家来说,相对不透明的社会会阻隔一些形式的国家干预,包括受欢迎的(普遍预防接种疫苗)和讨厌的(个人所得税) 。所实施的干预往往要以当地人为中介,他们了解社会内部的情况,同时很可能加入自身特有的利益。如果没有这些中介--但通常是存在的--国家的行动往往是无效的,无法命中目标。
治国理政者要能在对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做出决定前很好地把握社会现实,除了需要良好的组织力量和技术手段之外,还要有一个科学的发展理念和制度条件,也就是说还取决于政治本身。政治的极端化,往往会导致政治无视经济与社会的实际要求,从极端化意志出发,进行极端化的决策,其结果必然导致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灾难。
治国理政者对经济与社会把握的失误所带来的风险,相对来说,要低于对政治建设把握失误所带来的风险。这是因为政治建设与发展对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反作用有时候是致命性的。这其中的道理很简单:政治建设和政治发展一旦失败,就有可能引发严重的政治危机;政治危机一旦导致经济与社会动荡,轻则使国家治理失效,进而大幅消蚀经济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成就,使其停滞或倒退;重则可能导致国家解体,进而摧毁现有的经济与社会发展体系。苏联解体的教训足以让所有人认识到政治发展失败所带来的冲击是多么的巨大。尽管上个世纪苏联所进行的改革是势在必行,然而,改革最终失败,导致国家解体。这其中的原因很多,其中就与政治建设和发展失败有直接的关系,而失败的关键就在于没有把握好政治建设与发展的基本分寸。戈尔巴乔夫(2002 [ 1995 ]: 454)在总结这段历史教训时指出了这一点:
在脑子里反复回味八十年代后半期和九十年代初我国所发生的一系列富有戏剧性的事件,我们不难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几乎我们所有的挫折、错误和损失恰恰都和我们偏离了合理分权相关系。有时候是在进行业已成熟的步骤时过分急躁;而有时候又相反--拖拖拉拉,慢慢腾腾。正如一个国家的危机和治理失败都必然与政治建设和发展出现问题有关一样,一个国家的兴起和快速发展也都必然与这个国家的政治能够有效作用于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直接的关系。美国著名发展经济学家W·阿瑟·刘易斯(1990 [ 1995 ]: 475)就明确认为,“英国作为一个工业大国的伟大成就的基础是由爱德华三世以来的一系列明智的统治者所奠定的”。美国历史学家戴维·罗伯兹对这段时期的历史考察证明了这个判断。他对繁荣昌盛的维多利亚时代进行考察后就指出,当时英国政治与社会所营造的社会妥协直接呼应于当时的英国经济奇迹,并相互促进,从而创造出繁荣的国家。他这样总结说:
从1842年国会宪章请愿运动中的革命性暴动到1910年工团主义者罢工实践之间,安静的工人阶级没有给统治阶级带来什么威胁和恐吓。中产阶级甚至也停止了对贵族的攻击和谩骂。如果马克思听到英国的中产阶级颂扬贵族为英国的当然统治者,或者看到英国工人仿效中产阶级的个人主义和自我奋斗,那么他会皱眉扫兴的。事实上,的确有一种妥协,一种阶级间的妥协产生。虽然不是完全没有紧张、敌视,但大家对社会基础的基本价值,却有相当一致的默契。这的确是一个社会的奇迹,正如维多利亚的丰饶羊角是一个经济奇迹。(戴维·罗伯兹, 1990 [ 1985 ]: 226)政治对美国的兴起也起到了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刘易斯就完全赞同托克维尔当年的观点,即美国的联邦体制设计有效推动了美国的成长与繁荣。托克维尔 (1991 [ 1850 ]: 183)在《论美国的民主》中指出:
如果说一个大国的繁荣富强最有赖于居民的精神和风气,那么联邦制度会把这项任务的困难减少到最低程度。美国各州的共和制度,没有出现大多数人群集体常见的弊端。从领土的面积来说,联邦是一个大共和国;但从它管理事务之少来说,它又无异于一个小共和国。它做的事情都很重要,但为数不多。由于联邦的主权是有限的和不完整的,所以这个主权的形式对自由没有危险,更不会引起对大共和国有致命危险的那种争权夺名的邪念。由于谁也不必向往一个共同中心,所以没有巨大的城市,没有巨富和赤贫,没有突然爆发的革命。
实际上,不仅在原发内生性的现代化国家是如此,在后发外生性的现代化国家,成功实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背后逻辑也是如此。在上个世纪的九十年代,许多学者在考察了东亚发展奇迹后,都不约而同地形成这样共同的判断:东亚各国独特的政治形态对东亚的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新加坡的发展奇迹就为这种判断提供了很好的注脚。在新加坡的治国理政者看来,社会的发展有赖于“好的政府”,而“好的政府”的标准是:“必须廉洁有效,能够保护人民,让每一个人都有机会在一个稳定和有秩序的社会里取得进步,并且能够在这样一个社会里过美好的生活,培养孩子,使他们取得更好的表现”(李光耀, 1996: 570) 。所以,东亚各国的成功发展与其将政治建设与经济建设有机统一起来,并保持政治建设对经济建设的有效作用有密切的关系。
现代化的发展决定了政治建设与发展的内在取向:民主化。现代化的模式化,往往带来民主化的模式化,而民主化的模式化则必然是民主的西方化。现代化所激发出来的社会和政治动员,加上西方国家所形成的全球性的民主化动员,很容易在后发外生性的现代化国家诱发民主化的狂飙突进。实践证明,在这样的政治发展中,治国理政者往往既不能有效把握本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大趋势,也不能有效把握政治发展的大格局,结果导致国家治理与国家建设受挫或失败。实际上,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发展经历,都充分证明了这样一条现代化发展的基本原则:无力驾驭民主化,也就无力驾驭现代化国家的经济与社会发展。
启动民主化是一回事,驾驭民主化又是另外一回事。前者可以从理想与价值出发,能够创造爆炸性的动员和革命性的变革;后者则是从发展与秩序出发,要创造新体制、新秩序与新发展。启动民主化容易,驾驭民主化难,当然,使民主全面制度化、法律化,并最终巩固下来更难。在这其中,驾驭民主化最为关键。要有效驾驭民主化,就必须将民主化所提出的政治建设和政治发展要求与本国实际的经济与社会发展条件、发展战略与发展议程有机结合起来,从而保证民主化的政治发展能够保持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效作用。东亚的发展表明,如果实际的民主化进程能够保证经济与社会发展,那么,民主化本身也能因为其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效作用而获得更好的发展基础与资源。
这里必须强调指出的是,在政治发展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政治要有效作用于经济与社会发展,除了要有效驾驭政治发展的民主化进程之外,还要充分有效地提高政治解决经济增长所带来各种经济与社会问题的能力。美国经济学者西蒙·库兹涅茨就指出,现代化过程中的市场化和城市化所带来的深刻的社会与经济结构变化,往往会蕴育群体与阶层之间的冲突。库兹涅茨( 1996[ 1973 ]: 270 - 290)认为:在某种情况下,这样的冲突会导致公开的内战,美国内战就是明显的例子。在发达国家工业化初期和现在某些欠发达国家中,类似的例子也不少。只有在不付出太高的代价,而且肯定不至于造成这个社会的政治结构长期被削弱的情况下解决这种冲突,现代的经济增长才有可能实现。主权国家具有以忠诚和感情一致为基础的权力,简言之,即现代民族国家,在和平解决由于经济增长而引起的冲突时起着关键作用。
经济增长需要一个稳定而灵活的政治和社会框架,它能适应迅速的结构变化,并解决由此产生的冲突,同时又能鼓励社会中推动经济增长的一些群体。这样的框架并不是那么容易迅速建立的,即使现在的发达国家在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初也为此作了长期的斗争。
对于今天的大多数欠发达国家来说,看来很有可能的是:它们还要为建立与充分的经济增长相适应的有效的政治体制进行长期的试验和斗争。现代经济增长已经达到的程度与可能达到的程度之间差距有所扩大,于是这一过程将会变得更加激烈。
虽然发达国家的发展给了发展中国家许多有益的示范效应,但是,这种示范也不是绝对的。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发展是现代化从外部对其刺激和诱发而形成的,同时为了赶上时代的步伐,其发展往往是赶超型的,因而,不论其发展的战略、形态、路径与进程都不可能相同于发达国家。实际上,即使是发达国家本身,各国之间的差异也很大。就政治在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而言,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对政治有效作用的依赖性更强。这种依赖性客观上要求发展中国家的民主化建设与政治发展,不仅要给民众更多的民主化空间,而且要给社会一个更加有效的政府,在一定的条件下,后者更为重要。因为对于这些国家的民众来说,他们对政府的依赖和期待要大大强于发达国家。美国学者在考察了东亚奇迹之后,深有感触地指出:
在现代的西方,我们习惯于认为,政府并不促进经济增长。我们不相信个人,也不信任庞大的政府,我们甚至拆除了那些正是可能有助于个人在外部世界进行成功竞争的组织机构。东亚人饶有兴致地看待这些组织形态。他们对组织对政府具有不同的但要肯定得多的观点。他们相信,政府对人民的安居乐业负责,他们建立政府机构不是在企求施舍福利,而是要求创造福利。当代的东亚各国政府均以国家的名义鼓励生产、保护民族工业、把人民团结在经济事业的周围。东亚的各个社会正在沿着多种途径向着未来以经济为关键的现代世界加速迈进。不像我们,他们并不害怕集中和信奉权力,无论这种权力是公共的还是私人的。(霍夫亨兹、柯德尔, 1995: 87)
当然,即使这样,发展中国家的民众从来没有把对政府的期待完全代替对民主化的期待,只是他们内心更能够把这两种期待有机地结合起来,前提是现实的政治建设和发展能够创造有效的经济和社会进步。
政治对社会发展的作用毋庸置疑,但我们不能因此将政治的作用片面化:既不能把政治发展扩大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例如,把民主化绝对化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根本前提;也不能把经济与社会发展完全维系在国家的权力和政治的作用上,让政治与权力成为经济与社会发展决定力量。应该看到,现代化过程中的经济与社会发展,不管怎样都要求政治从传统形态向现代形态转型,迈向民主化。因而现代化过程中的政治对社会的作用,应该体现为民主化取向下的政治对经济和社会的有效作用。这就要求实际的政治发展应该在民主化的逻辑下,通过有效的政治发展,创造政治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持续有效作用。
二、政治建设与中国现代国家成长
任何一个有历史的社会,其现代化发展都不能脱离其自身的历史。对于许多后发的现代化国家来说,虽然其现实的发展已完全不在其传统的历史逻辑上,但是其发展之根依然连接着其历史的血脉。
历史虽然不能完全决定这些国家的现在与未来,但其深层的影响是不能忽视的。这种影响往往直接作用于一个社会发展的基础结构:精神结构、生活结构和治理结构。精神结构涉及个体与民族的基本信仰与认同;生活结构涉及个体、家庭与社会的关系与互动;治理结构则涉及国家与社会、政府与民众的关系与原则。这三个层面的基本结构都在历史中形成,在相互作用中发展,并通过生命和文化的承继而对当下产生影响。就治理结构而言,这涉及政治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在任何社会,政治都会对社会发展起作用;但在不同的社会,由于其基础结构不同,这种作用的程度和方式也就不同,因而,也就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这个社会建设现代国家的基础与逻辑。在中国,这种影响是比较明显的。
中国悠久的历史铸造了中国社会发展的基础结构,不仅形成了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结构和生活方式,而且通过其内在的治理结构决定了政治要素在中国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中国属于东方社会,农耕社会是其文明成长的经济与社会基础。在这样的文明成长的环境下,国家对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并由此在古代中国锻造了一个强大的官僚主导的行政性帝国。在这样帝国中,马克思(1972 (第4卷) : 64 - 65)看到了政府对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决定作用:
节省用水和共同用水是基本的要求,这种要求,在西方,例如在弗兰德和意大利,曾使私人企业家结成自愿的联合;但是在东方,由于文明程度太低,幅员太大,不能产生自愿的联合,所以就迫切需要中央集权的政府干预。因此亚洲的一切政府都不能不执行一种经济职能,即举办公共工程的职能??我们在亚洲各国经常可以看到,农业在某一个政府统治下衰落下去,而在另一个政府统治下又复兴起来。收成的好坏在那里决定于政府的好坏,正像在欧洲决定于天气的好坏一样。
马克思描述的景象基本上与中国帝制时期相吻合。在这样的治理结构下,政府的统治是一个社会得以存续和发展的重要保障,治理的善恶关系民生的苦乐,政权的稳定关系帝国的分合。中国的千年帝国维系于前后相因的千年政统。这个政统源于中国文明的成长,基于宗法社会、皇权专制、官僚统治和儒学主导有机统一而形成,在帝国时代,它超越了王朝更替、国家分合、政权流转,成为维系这个民族与社会于一体的内在整合体系。然而,到了近代,面对现代化的冲击,这个体系则无法超越传统与现代之间的鸿沟,实现自我的转型,结果,在经历了几番挣扎之后,倒塌解体。辛亥革命埋葬了帝国体系,结束了千年政统,迎来了共和民主与现代化的新历程。由此,中国开始了现代国家建设。
帝国体系的崩解是历史的必然,而且这种崩解是相当彻底的。然而,中国社会发展对国家权力的依赖这种基础性治理结构,并没有随着帝国体系的崩解而消失,相反,它依然决定着中国的现代国家成长。这其中的道理很简单:由于传统社会是在帝国体系下被整合为一个整体的,社会自身没有强大的力量和机制来推动自身的整体整合,所以,这个社会的组织与运行对国家权力的依赖是这个社会的内在属性。这种依赖决定了帝国体系解体之后的国家建构,首先要建构的是国家权力核心,并通过这个核心建构基本的秩序(林尚立,2005) 。也许这个国家建设逻辑对于任何试图迈入现代化的国家来说都是适用的,但在中国,这个逻辑所形成的政治要求似乎更加迫切一些。为此,孙中山先生在当年提出了“军政、训政和宪政”的政治发展议程,其背后的逻辑就是:首先要通过强力确立国家的权力中心,并形成发展的基本秩序,进而通过政党的力量来整合和教化民众,推动社会的民主化和现代化建设,最终达成宪政民主。辛亥革命开启的民主共和一直无法使国家得以成长的事实,使孙中山先生更加深刻地认识到重建国家政治权力中心并保持其对整个社会发展的有效作用,是中国民主共和与国家建设得以实质性推动的关键所在。
孙中山将其所领导的革命和民主共和实践与苏俄的革命进行比较后认为,他的革命和国家建设之所以难以取得实质性的成功,教训有二:其一,革命党不强,没有苏俄那样有组织、有力量、有理想的政党,为此要改造国民党;其二,革命军不见,没有能够为政党的目标而奋斗的革命军,为此要建革命军。国民党的改组和黄埔军校的建立,是孙中山晚年为中国革命和建设量身定做的政治杰作。他留下的这份政治遗产,不仅开启了北伐的征程,而且也使中华民国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因为它奠定了中华民国建设中的党政军的基本体制,以及以政党和军队为核心的国家力量在社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然而,在此后的实践中,国民党及其领导的军队由于自身的分裂和腐败,没有对中国的革命和国家建设形成有效的政治支撑。政治的无能和腐朽,不仅使国家的现代化成长受挫,而且也使孙中山先生亲手创立的政党和军队走向彻底衰败。
1949年,中国共产党取得革命战争的胜利,掌握国家政权,开启了新一轮国家建设。党的领导是中国共产党取得革命战争胜利的重要法宝,战争胜利后,它也就自然成为国家建设的决定因素。党奠定了新中国的基本制度体系,恢复了在长期战争中停止下来的经济与社会发展,重新组织了社会,开始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探索和实践。在这个过程中,党的组织以及党所掌握的国家权力成为党创造新社会、新国家的决定力量。中国传统社会所形成的社会发展取决于国家权力作为的治理结构,在这里以新的形式再度展现出来。新中国建立之后的恢复和发展,再一次证明了这个治理结构对中国社会发展所具有的价值和意义。然而,基于这样的治理结构所全面启动的“大跃进”,由于违背落后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的基本规律和中国发展的实际国情,在进行了一段时间之后就遇到严重挫折。 “大跃进”的挫折诱发了政治上的危机。危机一方面使政治开始脱离经济与社会的要求,步入了“唯政治”的政治建设道路;另一方面危机所引发的政治、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问题在“唯政治”的作用下,都逐渐转化为政治问题,从而最终导致“文化大革命”,而“文化大革命”对现有体制的全面冲击,使整个政治体系失效。显然,危机所引发的这两方面后果,使原先能够有效作用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党和国家体制以及社会主义政治建设逐渐失效,并陷入危机。“文化大革命”的结果说明,这种危机不但无法促进国家建设和发展,相反,使国家陷入崩溃的边缘。
可以这样说,自清末以来,不论是在传统的帝国体制下,还是在中华民国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度下,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危机,都在不同程度上直接源于政治的危机与失效,而摆脱危机的最重要前提,就是重塑国家的权威力量和领导核心。所以,“文革”结束后,为了彻底结束国家的混乱局面,重新推动国家的建设和成长,在邓小平领导下,中国共产党通过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重新确立起党对社会的全面领导,重新增强国家政权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领导和推动作用,使失效的政治重新获得对经济与社会的保障和推动作用。面对中国三十年来改革开放所取得的成就,任何人都无法否认国家力量在其中所起到的有效作用。这三十年的发展事实再次证明:政治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效作用,是中国国家成长的关键。
中国是一个有历史的大国,其内在结构多样、层次多重,因而,其一体化发展需要有效统一的制度和有效的国家权力;中国是一个后发的现代化国家,其内在的社会力量无力支撑转型,而外在的压力则要求快速转型和发展,因而,其现代化发展需要政党的组织力量支撑和有效领导;中国是一个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国家,虽然其人口众多、资源条件有限,但其发展的内在取向要求全民能够共享幸福和繁荣,因而,其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国家统筹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中国是一个快速发展的发展中国家,巨大的规模、深刻的变迁和快速的发展所引发的挑战和问题都必须在当下的时空中得以协调和解决,这就更加要求国家的领导力量和治理资源能够时刻保持其内在的有效性,以应对各种问题和挑战。作为一个正处于现代化发展的国家,中国和其他国家一样,遵循着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推动着国家成长,但是,中国的历史与现实也决定了中国的国家成长有中国自己的逻辑。
中国社会发展的内在结构与要求,决定了这个逻辑的核心就是:用有效的政治力量,推动和保障中国这个大国的成长。
三、创造转型发展:权威、秩序与活力
近代以来,中国的国家成长先后经历过三次大的转型发展:首先是辛亥革命前后所形成的从传统走向现代、从专制走向共和的转型发展;其次是新中国成立前后所形成的从新民主主义革命走向社会主义革命的转型发展;最近这次是改革开放之后形成的从计划经济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型发展。这三次转型发展先后解决了中国三大基本问题:第一次转型发展解决了中华文明的现代取向问题;第二次转型发展解决了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取向问题;第三次转型发展解决了中国社会发展的路径取向问题:因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建立在探索从计划迈向市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过程中确立和发展起来的。这每一次的转型发展都使中国的发展进入一个新境界。相比较而言,第三次转型发展所带来的社会发展与国家成长体现得更加深刻、全面和具体。这固然与第三次转型发展有前两次转型发展所形成的基础有关,但也与第三次转型发展第一次实现了权威、秩序与活力的高度有机统一有关。反观前两次转型发展,可以看到,这三方面的要素都没有在转型发展中获得有机统一,并形成强大的发展动力资源。第一次转型发展,虽然创造了一个新的秩序体系,但由于缺乏应有的权威力量支撑,新的秩序体系既不能获得有效的巩固和完善,也不能激发出整个社会的发展活力;第二次转型发展,虽然确立了强大的权威力量,但由于缺乏对中国社会发展规律的深刻把握,在秩序体系选择和社会活力激发方面没有达到理想的目标,结果强大的权威没有形成强大的发展。只有到了第三次的转型发展,权威、秩序和活力才获得有机统一,从而创造了中国三十年大发展的奇迹。
中国的这三次转型发展都是在现代化的进程中出现的。而在现代化的过程中,任何社会所出现的任何形式的转型发展都离不开权威、秩序和活力这三大基本要素。权威力量的存在是转型发展的前提,秩序是转型发展的保障,社会与民众的活力是转型发展的内在动力。没有权威力量,转型发展就无法展开;没有秩序基础,转型发展就必然陷入无序与危机;没有社会活力,转型发展就无法持续进行。
这三大要素之所以会成为转型发展的基本要素,原因就在现代化发展本身。在艾森斯塔德看来,现代化过程中的社会转型发展与传统社会中的转型发展有深刻的差异:在传统社会,社会变迁本身“则是以传统的方式给定的,而不是以变迁为其指向的;而且,与其说是维持某种社会秩序,不如说是在维持一种广大无边的、超越社会的秩序”。然而,在现代社会,“实现向现代性的重大突进,不仅在于大大改变这个中心象征的内容并使其世俗化,而且在于对人类尊严和社会平等的价值观日益重视,以及广大群众参与形成其主要象征与制度的可能性日渐增长,即使这种参与是以某种间断的或局部的方式进行的”。艾森斯塔德 (1988 [ 1966 ]: 46 - 49)认为这是“所有一切现代社会的基本特征”。基于这样的特征,现代化的发展必然表现为两个方面的内在统一:一是形成持续变化和发展的开放的社会结构;二是形成能够容纳持续变迁的问题与要求的制度结构。显然,这两个是实现转型发展的基本结构,对变化和发展的持续性、秩序性以及相互协调性有着深刻的内在需求。持续性来自社会发展的活力与有序;秩序性以及相互协调性,尤其是制度结构对开放变迁的社会结构的适应和容纳,则来自制度的有序发展和有效作为,这其中自然需要权威与秩序力量支撑。由此可见,要形成转型发展,就必须使转型与发展同时建立在权威、秩序和活力的内在统一基础之上。在这方面,国家权力自然要扮演重要的角色。在以国家权力为主导力量推进的现代化发展和转型的国家,国家权力能够创造出权威、秩序与活力的内在统一,自然对整个转型和发展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然而,对于处在现代化过程中的国家来说,国家权力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创造出权威、秩序与活力的有机统一,不仅取决于国家权力本身对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效作用,而且取决于国家权力对政治发展的驾驭和把握,以保障政治发展既能在民主化的原则下完善国家权力本身,又能在自我的变革和发展中保持其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效作为和能力。因此,国家权力要能够创造转型发展,就必须首先在政治层面上形成有效的政治发展与政治有效性提升的良性互动:即通过有效的政治发展提升政治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作用的有效性;通过政治的有效性所创造出的经济与社会发展,为实现有效的政治发展提供必要的现实基础和发展动力。中国三十年的发展经验证明:权威、秩序与活力的内在统一不仅对整个社会转型发展起决定性作用一样,对政治建设和政治发展也起决定性作用。换句话说,政治建设与发展,实际上与国家权力创造出权威、秩序与活力的有机统一之间是一种相互决定的关系。这也就意味着,现代化运动要形成成功转型发展,就必须将政治建设与发展积极地统一于创造和实现权威、秩序与活力的有机统一上。中国三十年的成功转型和发展能够充分证明这一点。
实际上,中国改革开放伊始,就自觉或不自觉地将政治变革与发展作为改革开放的内在动力。1978年12月13日,邓小平在为即将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三种全会而准备的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发表了题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讲话。讲话中,邓小平规划了中国改革开放的逻辑框架:解放思想是改革开放的前提和动力,实事求是是改革开放的基础与保障;要做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就必须真正实行民主集中制,尤其要扩大民主;要扩大民主,一是要让人民发表意见;二是要给人民以自主的权力,从而全面激发出人民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为了保障民主的发展,必须努力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要推进民主的制度化,就必须全面建构法制,做到国有国法,党有党规党法,有了国法和党法,党和国家就能够提高其治国理政的能力与权威(邓小平, 1994 (第2卷) : 140 -153) 。显然,这个逻辑框架实际上是围绕着改进政治形态展开的,它力图从一开始就改变“文革”所形成的政治逻辑,使“文革”所形成的无效的政治迅速转化为能够推动改革发展的有效政治,所以,这一逻辑框架十分明显地将政治逻辑的转变、政治体制的改革与创造中国改革开放所需要的基础资源有机结合起来,并以创造这些资源为取向:首先,通过解放思想和扩大民主,激化人民群众的自主性和创造性,从而为转型发展创造所需要的社会活力;其次,通过民主与法制建设,创造新的治理体系和秩序结构,以结束“文革”的无序,满足变革与发展对秩序的要求,从而为转型发展奠定基本的秩序体系;最后,党纪的规范和法制的健全,增强党的领导和组织能力,提高国家用法律规范和治理社会的能力,从而为转型发展提供有能力、有权威的领导和组织力量。邓小平的这个逻辑框架启动了中国改革开放,基本定位了中国改革开放中政治建设的取向、任务和原则,从而也就定位了政治改革与经济和社会改革发展之间的内在关系:即政治改革是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前提,并要通过创造权威、秩序与活力的有机统一,推动经济与社会发展。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邓小平在构想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更加明确了这种定位。总结他的分析和设想,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有三个:第一,改革体制,理顺关系,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其二,改善领导,干部“四化”,保持党和国家的领导力;其三,解放民众,发展生产,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虽然这三个目标是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但其观照的是整个改革开放,所以,它们影响了整个中国改革开放的展开和发展。正是在这种影响的作用下,中国的三十年的变革过程成为一个成功的转型发展过程,并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党的十七大报告( 2007)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做了这样的描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立足基本国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之所以完全正确、之所以能够引领中国发展进步,关键在于我们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又根据我国实际和时代特征赋予其鲜明的中国特色。
从这一描述中,我们不难看出这条道路的内在基点依然是权威领导、制度规范和社会活力的有机统一。在这个道路上的政治建设,自然也离不开这个基点,不仅如此,还要通过自身的努力为巩固和增强这个基点服务。
四、政治有效性:中国政治发展的中轴原理
在改革与发展的问题上,中国共产党的态度极为鲜明: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要发展,就要改革;不改革、不发展,就是死路一条,停顿和倒退没有出路。这既是中国共产党对改革发展的态度,同时也是中国共产党努力建设现代化、实现国家富强和民族复兴的决心。这个态度和决心,在决定中国的改革和发展不停顿、不倒退的同时,也决定了中国政治发展的不停顿和不倒退。
对于中国政治建设和发展,党的十七大报告(2007)做了这样的整体概括: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展现出更加旺盛的生命力。政治体制改革作为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深化,与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
在这里,我们看到中国政治建设和发展的目标、途径、原则和使命:其目标就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其途径就是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其原则是在中国全面改革中把握政治体制改革,使政治体制改革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深化,与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其使命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并通过四大政治制度建设,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这是中国三十年政治建设和发展的基本行动框架,既展现了过去,也决定了未来。
我们固然能够通过这个行动框架来把握中国政治发展的过去、现在和未来,但要把握这个行动框架的内在逻辑,就必须寻找到这个行动框架的逻辑起点,由于这个逻辑起点决定着这个行动框架下的具体行动的出发点和价值取向,所以,也就构成了整个行动框架的中轴。这个中轴内在于整个行动框架之中,并显现为具体的规定,是整个行动框架在特定的历史、社会和文化之中长期运行所聚焦出来的行动的逻辑起点。这个逻辑起点在决定具体行动的出发点和价值取向的同时,也决定了整个行动框架的意义所在。寻找和定位这个中轴的目的,是为了对中国政治建设和发展三十年的历程有一个整体的和逻辑的把握。显然,这种把握不是基于内容的罗列和历史的铺陈,而是在总结和归纳的基础上,对整体进行有逻辑的还原和再现。
这个分析方法是马克思的研究方法,在美国著名社会学家丹尼尔·贝尔那里被概括为“中轴原理”。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经济的分析实际上分两步,第一步完成的是提炼完整表象背后的抽象规定;第二步是以这个抽象规定为出发点,在观念或理论上有逻辑地还原和再现所把握的表象,从而使表象获得有逻辑关系的存在。至于这个抽象的规定与逻辑存在的表象之间的关系,可以借用马克思关于“普照的光”、“以太”的比喻来说明。他说:“在一切社会形式中都有一种一定的生产支配着其他一切生产的地位和影响,因而它的关系也支配着其他一切关系的地位和影响。这是一种普照的光,一切其他色彩都隐没其中,它使它们的特点变了样。这是一种特殊的以太,它决定着里面显露出来的一切存在的比重。”(马克思, 1972 (第2卷) : 102 - 111)
美国著名社会学家丹尼尔·贝尔完全接受了马克思的这个研究方法,并冠之以“中轴原理”。贝尔(1984 [ 1973 ] )认为,对于经验来说,事实顺序是第一位的;对意义来说,逻辑顺序是第一位的。思想靠发现一种表达基本格局的语言来认识自然。逻辑顺序形成的是概念性图式。在这里,贝尔所表达的就是马克思的两条道路。贝尔继续指出,概念性图式的基础是中轴原理,并具有中轴结构。“中轴原理和中轴结构的思想力图说明的不是因果关系(这只能用经验关系论来说明) ,而是趋中性。在寻找社会如何结合在一起这个问题的答案时,它设法在概念性图式的范围内说明其他结构环绕在周围的那种组织结构,或者是在一切逻辑中作为首要逻辑的动能原理。”贝尔认为许多社会科学大师们都在他们的论述中含蓄地运用了这个原理和结构,他举例说:在《美国的民主》一书中,平等是说明美国社会中民主思想传播的中轴原理。对于马克斯·韦伯来说,合理化过程是理解西方世界从传统社会变为现代社会的中轴原理;合理的统计,合理的技术,合理的经济道德,以及生活态度的合理化。对于马克思来说,商品是资本主义的中轴原理,而公司企业则是他的中轴结构。对雷蒙德·阿伦来说,机械技术是工业社会的中轴原理,而工厂正是他的中轴结构。(贝尔, 1984 [ 1973 ]: 14 - 16)
至此,我们基本明确了用于从整体地和逻辑地把握研究对象的中轴从何而来及其原理和结构。基于这个方法来思考和把握中国的政治建设和发展,我们就不会简单地将其视为民主法治的建设和发展过程。民主法治建设的背后实际上是制度建设,如四大制度建设;在中国的政治逻辑中,制度建设与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是紧密相关的,而在这三十年里,党的领导和建设的根本使命就是创造中国整体有效发展,而党实现这个使命的首要前提就是党要健康、要稳固。如果我们由此来逻辑地还原中国三十年政治建设和发展,那么我们就会看到,中国的政治建设和发展始终坚持以民主法治为核心目标,而其实际的逻辑起点则在于创造有效政治,保持中国政治对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整体有效。概括来说,这个逻辑起点就在于保持中国政治的有效性。这也就意味着我们应该从政治有效性出发来把握三十年的中国政治建设和发展。可以这样说:政治有效性是中国政治建设和发展的中轴原理,而中国共产党则是中国政治建设和发展的中轴结构。
至于这个中轴原理与中轴结构的关系,邓小平(1993 (第3卷) :241)的一句话将其道明:“我们的改革要达到一个什么目的呢?总的目的是要有利于巩固社会主义制度,有利于巩固党的领导,有利于在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下发展生产力。”这三个有利于,既道出了中国政治建设和发展的中轴原理所在,也道出了党的领导是这个中轴原理的得以实践和实现的中轴结构。这正如当年邓小平( 1993(第3卷) : 380 - 381)所说:“中国要出问题,还是出在共产党内部。”所以,“说到底,关键是我们共产党内部要搞好,不出事,就可以放心睡大觉。”“中国问题的关键在于中国共产党要有一个好的政治局,特别是好的政治局常委。只要这个环节不发生问题,中国就稳如泰山。”(邓小平, 1993: 365)在政治学的概念中,政治有效性往往与政治合法性构成一对概念,共同用来评价实际存在的政治系统。政治有效性,关注于政治系统的功能是否适合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及是否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政治合法性,关注的是政治系统是否符合基本的政治道德、法律准则以及是否满足人民的普遍意愿。所以,“有效性主要是工具性的,而合法性是评价性的”(李普赛特,1997 [ 1960 ]: 55) 。然而,本文所说的政治有效性,不是工具性的,而是价值性的,是指导中国政治建设和发展的价值原则,强调用有效的政治发展来保障政治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效作用,因而,其中自然也包含着对合法性的追求。显然,本文所说的政治有效性,是从中国转型发展的全局来把握的,作为决定中国政治建设和发展的内在原则,其核心精神是以整体维系和提升政治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效推动来把握中国的政治发展,因而,这种政治有效性,不仅追求政治系统有效性与合法性的内在统一;而且要求政治发展本身是有效的发展,即政治发展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互协调和促进的发展。这种政治有效性所关注的显然不仅仅是政治系统的功能本身,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关注于政治发展适应和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合理程度和有效程度,因而,追求的是整个政治形态及其所决定的政治生活在国家现实成长中的价值与意义。中国三十年的政治发展正是在这种追求中展开民主与法治建设的。
五、有效政治创造有效发展:中国的实践
中国这三十年的发展是富有成效的,创造了人类社会发展史上又一新的发展奇迹。在这三十年中,中国人口从十亿增长到十三亿,多出的这三亿人口,在规模上相当于一个美国;在这三十年里,中国发生了极为深刻的变革,从封闭走向开放,从计划走向市场,从国家和集体主导走向社会和个体自主,使中国在继1949年完成劳动阶级获得解放之后,完成了社会民众的个体解放,即个体获得有法律保障和财产基础的独立和自主;在这三十年,中国以平均百分之十左右的速度发展,使一个十几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摆脱贫困,在成为世界工厂的同时,也成为世界重要的经济体;在这三十年中,中国尽管人口规模在扩大、经历了革命性变革和出现快速的发展,但中国社会整体是平稳、有序的,从而创造了稳定盛世。由此可见,中国三十年发展是一个大规模、大变革、大发展和大稳定有机统一在一起的发展,是有效的发展。
促成中国有效发展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可以从多方面来分析和把握。但不论从哪一个方面来透视中国三十年有效的发展,都绕不过政治这个因素。至于政治与有效发展之间的关系如何,答案是不言自明的。如果政治存在很大问题,那么中国就不可能形成上述四大方面有机统一的有效发展。因此,从有效的发展中,我们至少能够断定中国的政治对促进中国的经济和社会的有效发展是起作用的,相对于中国的有效发展来说,中国政治是有效的。有效的政治,并不一定是完善的政治。但从人类政治实践来看,理想和完美的政治在实践中并不一定就是最有效的。所以,从文明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的基本逻辑看,政治建设的首要目标是要保证政治的有效,然后在这个基础上促进政治的完善。正如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所说:“最良好的政体不是一般现存城邦所可实现的,优良的立法家和真实的政治家不应一心向往绝对至善的政体,他还必须注意到本邦现实条件而寻求同它相适应的最良好政体。”(亚里士多德, 1983 [B. C.326 ]: 176)中国改革开放正是从重建有效政治开始的。考察中国三十年的发展,必须注意到这样一个事实:中国的改革开放是在政治对经济和社会基本失效的时代背景下开始的。这里不妨重温一下邓小平(1994 (第2卷) : 35)在1975年对中国国情看法和意见:“当前,各方面都存在一个整顿的问题。农业要整顿,工业要整顿,文艺政策要调整,调整其实也是整顿。”“整顿的核心是党的整顿。只要抓住整党这个中心环节,各个方面的整顿就不难。”那么,党的状况是怎样呢? “现在,相当一部分地方党的领导没有建立起来,党的领导削弱了。各级都有这个问题。没有党的领导怎么行?党讲话不大灵怎么行?解决这个问题,关键是建立省委一级的领导,许多事情都拿到中央来解决是不行的。”所以,“把省委的领导建立起来,使省委说话有人听,能够担负起领导责任,做到一不是软,二不是懒,三不是散。”(邓小平, 1994 (第2卷) : 12 - 13)这样的政治状态,不仅自身无法正常运行,而且也无法启动和推动改革开放。所以,中国三十年发展必然是以变失效的政治为有效政治为行动起点。前面提到的1978年12月13日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作为启动中国改革开放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预备会议,就是创造这样行动起点的会议。在这个会议上,邓小平提出的以民主为前提解放思想,促进改革;以民主的制度化和法律化,保障改革,推动发展的思想,成为中国改革发展的基本战略贯穿改革发展三十年的全过程。在这个战略下,中国探索和实践着通过有效政治创造有效发展的中国转型发展之路。
对于中国改革开放和转型发展来说,有效政治是通过在政治建设和发展中不断创造政治有效性来实现的。这种创造主要围绕政治领导、政治治理、政治稳定和政治发展来展开,其着力点都在制度建设,即力图通过制度积累、制度创新和制度完善来提升政治能力,健全政治治理,巩固政治稳定,深化政治发展。因此,中国实际展开的政治建设和政治发展,虽然核心目标是民主与法治,但其行动原则是创造有效政治,保持和提升政治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整体有效性。这一点也能够从十六大以来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政治发展原则中得到充分说明。在这个原则中,民主与法治建设不仅要服务它们自身,而且要服务于党的领导;反过来,党的领导也是如此。显然,坚持这三者有机统一的目的就是要充分保证政治力量和资源对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有效推动作用。从创造政治有效性出发,围绕政治领导、政治治理、政治稳定和政治发展四个方面,中国三十年的政治建设形成了对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具有长久积极效应的政治发展格局:
第一,建构以党的领导为核心的领导体系。现代化的发展需要领导力量和支撑主体。中国革命和建设的逻辑决定了中国共产党必须同时承担起这双重角色。所以,在中国,坚持党的领导,不仅关系到这个国家的转型发展的方向问题,而且关系到这个国家转型发展能否获得强有力的支撑主体问题。改革开放伊始,中国共产党一方面变革“文革”所形成的高度集中的权力体制,分权于政府和社会;另一方面通过自我调整来坚持和巩固党对改革事业的领导。可以说,中国改革开放的过程,是党分权于社会和政府的过程,同时也是党的领导得到有效坚持的过程。显然,党的领导得以维护和坚持,不是通过权力向党集中来完成的,而是通过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来坚持;通过中央的宏观调控体系的完善和调控的有效来坚持;通过党自身的建设,尤其是通过党的先进性和执政能力建设来坚持;通过党的意识形态对社会的有效作用和积极适应来坚持。这样,经过三十年的变革,党的领导不仅在新的政治、经济与社会格局中得到巩固,而且逐渐形成了与新的格局相契合的新的领导体系,其根本在于把党的领导体系与国家制度体系和社会运行体系紧密地联系起来,相互适应、相互改造。在坚持依法治国的方略下,在建设和谐社会战略目标下,党的领导体系巩固与发展必然会更多地从国家制度体系和社会运行体系中获得资源,因而,也就必须更多地从国家和社会的要求出发来完善和发展自身,以保持党、国家和社会的协调和统一,巩固党的领导的政治基础与社会基础。
第二、建设以法治为根本的政治治理。政治治理是国家政治主体通过权力、组织与机构的运作,创造社会秩序与经济发展的治理过程,其产品主要是权威、法律、制度、政策和措施。改革前的政治治理,主要通过权力集中所形成的政治强制来实现,因而,这种政治治理常常是单向度的作用,而且是领导者个体意志的作用。改革开放伊始,基于启动民主,推动改革的需要,政治治理就首先开始变革,强调法律和制度在治理中的重要性。进入九十年代,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中国共产党全面改变治国方略,推行依法治国,从而开始创造以法治为根本的政治治理,并力图使政治治理从权力的单一、单向作用过程,发展为依法进行的多方参与、协商与合作的治理过程。转型发展过程中政治治理所面临的最大挑战是两个方面:即职能重构和权力腐败。这是两个既各自独立,但又相互联系的挑战。如果政治治理不能有效容纳这种挑战,那么,它必然面临失败的命运。尽管这种容纳的渠道和空间是多元的,但最为关键的还是法治。在中国,法治是一种治国方略,因而,法治不仅体现为依法治国,而且体现为政党、国家与社会关系的一种理性安排,使得各自都有自己的边界和约束力量,而这种边界对于各种政治主体的职能定位和权力空间的划分都是有积极意义的。
第三、创造有活力的动态政治稳定。在中国的三十年发展中,稳定与改革和发展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因为,没有稳定,就没有改革,更没有发展。然而,这种稳定不是孤立的,它与改革和发展统一在一起,所以,其本质上是一个动态的稳定、是发展的稳定。稳定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经济稳定、社会稳定和政治稳定。从稳定的大局来讲,任何一方面的不稳定,都可能造成全局的不稳定,所以,任何一方的稳定都必须以另外两方面的稳定为前提;换句话说,任何一方的稳定,不仅要考虑到自身的状态,而且要考虑和适应另外两方面稳定的需要,而这一切又都必须在创造改革和发展的过程中实现。为此,中国把改革和发展,包括政治建设,都置于推动国家建设和发展的基本路线和行动原则之中。基本路线就是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中国的兴国之要,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中国的立国之本,以改革开放为中国的强国之路。这个基本路线犹如一个大锚,保证了中国这艘大船的稳定。至于行动原则,就是时刻强调改革、发展和稳定的三者有机统一,以便实现统筹全局,把握过程的可持续发展。这样的基本路线和行动原则从国家发展大局的高度奠定了中国的政治建设和发展的内在取向、发展进程和行动原则,以保证政治建设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有机统一,相互促进,以政治稳定创造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显然,这种政治稳定不是固守,而是发展;不是静态,而是动态。因为中国发展的使命要求这种政治稳定在创造发展全局稳定的同时,还要创造出两大活力:一是党和国家的活力;二是人民群众自主创新和发展的活力。基于活力的要求,这样的政治稳定必然是在政治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相互适应、相互促进中实现,即在政治能够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基础和空间,同时经济与社会发展也能为政治创造基础和空间的良性互动中实现。这必然对政治发展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第四、创造有序的可持续的政治发展。政治发展是中国现代化的要求,也是中国改革开放的要求。中国政治发展的目标和取向都聚焦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强调中国的民主建设和发展必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具体来说,就是从中国既有的制度出发,通过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来增强民主的制度化和法律化,来满足不断提高的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从而实现制度的巩固和民主生活的丰富。既然是在坚持既有民主制度基础上发展民主,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的基础上发展民主,那么中国的政治发展就必然是有目标、有根基、有领导的发展,这种发展具有内在的有序性和可持续性。至于作为直接推动政治发展的政治体制改革的展开和深入,始终都坚持稳妥推进的原则。对此,党的十七大报告(2007)作了全面的概括: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要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坚持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政治和法律制度保障。
中国三十年的政治发展就是这样走过来的,并由此形成了其特殊的发展形态、格局和原则。很难从价值上对其作出好与坏的简单评价,但就其对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所形成的整体效应来看,任何人都无法作出中国的政治发展与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是背道而驰的结论。而且,从世界大国成长的历史经验和教训来看,中国三十年政治发展所创造的政治效应,在整体上是积极的,符合这个国家成长所在历史方位对政治发展的基本要求。
六、结论
对后发现代化国家发展来说,其发展同时面临着现代化和民主化两大任务,因此,如何解决好经济与社会发展和政治发展之间的关系,一直考验着这些国家的战略水平、发展能力与治理质量。中国三十年发展从本国实际出发,结合现代化和民主化的基本规律,走出了一条有效政治创造有效发展的道路。过去的实践证明,这条道路适合中国,但其意义和价值不限于中国。从中国的三十年实践中,我们不难体会到这样的道理:民主化是现代化的必然,但能够促进现代化发展的民主化,一定是既能带来政治进步,也能带来经济和社会成长的有效政治发展。
虽然在过去三十年发展中,我们在中国社会变革和发展的大局中为政治发展寻找了合理的定位,并使其发展与整个社会发展保持良性的互动关系,但这并不等于我们已经解决了中国政治发展中的所有问题。从整体上讲,我们目前还是通过既有的制度、组织和价值资源的开发来保证政治有效作用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然而,随着经济与社会发展更深入、更全面,其提出的政治发展要求也必然会更深刻、更彻底。这种挑战迟早要来。这就要求中国的政治发展在保持政治对经济与社会发展有效性的过程中,也还应该从政治发展的自身逻辑出发,思考和部署中国政治发展的任务、目标与进程,这其中必然涉及中国政治发展中的一系列核心问题。有些问题可以用水到渠成的办法来解决,而有些问题则必须有观念、体制和机制的突破。
政治生活的主体是个人、生活与国家。政治的有效发展,不仅要有效满足国家与社会发展的需求,而且也要满足个体发展,即人的全面发展的有效需求。可以预见,随着人与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政治建设与发展必然要更多地从人的发展的内在需要出发来规划和部署,这就要求有更为全面、深入的民主化发展进程。中国实行的是人民民主,其本质就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做主的权利要求必要会对中国的民主化提出更高的要求。从这个角度看,中国的政治发展道路虽然有效,但其所面临的民主化进程依然任重道远。 (责编:文纵小编) |